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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一商家吐槽被做“選擇題” 消費者:希望選擇面更廣
雙十一商家面臨的大考不僅是銷售? 消費者:希望選擇面越來越廣
雙十一又來了,電商平臺“二選一”話題再度升溫,各家平臺紛紛就此發聲,不少媒體也就此展開熱議,究竟“二選一”是“偽命題”還是“潛規則”,是正當商業行為還是涉嫌行業壟斷?
商家向媒體吐槽被做“選擇題”
解放日報近日報道過一位自認為被“二選一”的商家代表劉先生,據報道,劉先生稱在各平臺啟動雙十一預熱時,甲平臺電話要求他們在兩天內關掉開在乙平臺上的店,“不然就要對我們采取‘措施’。”由于時間太短,劉先生說品牌無法做出“選誰”的決定,“雖然甲平臺目前的銷售額不少,但我們在乙平臺的發展勢頭也不錯,放棄哪邊都對我們不利。開門做生意,為什么只能限定在一個平臺呢?”
而據報道, 因沒有按時關閉在乙平臺的旗艦店,隨后劉先生很快發現消費者在搜索商品時該旗艦店搜索排名大跌,排名靠前產品均來自經銷商,劉先生對解放日報記者稱“這肯定不是自然排序的結果。” “流量對品牌非常重要。”劉先生預估受這次“二選一”沖擊,品牌在甲平臺的“雙11”銷售中可能會縮水9成。
消費者網購希望選擇越來越多
對于商家遭遇“二選一”這個話題,江蘇一些網購達人向記者表示了自己的看法。鎮江消費者陳女士告訴記者,自己的雙十一購物車從來就不止局限在一個平臺一輛車,她表示自己的“剁手秘訣”是一定要多平臺比較,因為雖然每個電商平臺在雙十一期間都有很大的優惠活動,但是每家的玩法還是有很大區別的,累加和累進優惠算法都不一樣,而一般就自己經驗來說,即使是相同的商家和品牌,在不同平臺的旗艦店拿出來的優惠力度和優惠品種也未必一樣,自己多比較比較,然后鎖定哪一家哪一種商品最實惠就在哪家下單,這樣下來雙十一能再省掉不少錢。
陳女士說,買東西自古以來就是貨比三家,而對于商家來說在哪里開店也是商家自己根據發展需要進行的選擇,“二選一”顯然會讓商家和消費者的選擇面變窄,就像自己去年曾喜歡在某平臺上買一家知名品牌零食,不但便宜物流也快,但后來聽說這個品牌因為某些原因已經撤店離場了。
手心手背難取舍不利行業良性發展
江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業主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自己遭遇“二選一”,這個選擇也會很痛苦,因為自己的企業也在不止一家平臺上開有網店,有的平臺流量大營業額多,有的平臺上升快新進客源豐富,手心手背都是肉,真要關掉一個肯定是左右為難。
南京一位從業多年的律師告訴記者,“二選一”其實不是個新話題,此前自己與同行也曾就此展開過一些討論,比如在遭遇這種商業行為時應該如何應對,不過大家也覺得對于中小商家來說,這種維權有難度,取證、時間成本都很大,而電商是“快消”中的“快消”,商機稍縱即逝,對于中小商家來說真要維權可能牽扯的時間精力成本太大,像前段時間兩位電商巨頭之間就“二選一”之間的訴訟也是曠日持久,一般中小商戶根本耗不起。
記者查詢資料顯示,2019年1月實施的《電子商務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利用服務協議、交易規則以及技術等手段,對平臺內經營者在平臺內的交易、交易價格以及與其他經營者的交易等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或者向平臺內經營者收取不合理費用。
然而,面對電商要求商家選擇“站隊”的做法,多數商家因為必須依賴平臺流量,也只能諱莫如深。此前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專家接受采訪時認為,存在市場支配地位的電商平臺采用“站隊”策略不僅損害其他電商以及消費者利益,更侵害自家平臺內中小商家權益,應該引起重視。
從此前618“格蘭仕事件”頻現商家對平臺隔空喊話,到現在雙十一前“二選一”話題再熱,對于消費者和商家來說,最根本的關注點還是自身的權益是否受到了影響。就像此前北京一家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先生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的,“二選一”的潛規則,不僅影響品牌商家的銷售業績、渠道發展,客觀上也會影響消費者在網絡購物時的對比選擇權甚至行業的自由競爭秩序,不利于電商行業的良性發展。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宋南飛
編輯:秦云
關鍵詞:雙十一商家 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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