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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夜色還如許,古建魅力何須燈?
人間夜色還如許,古建魅力何須燈?
日前,國家文物局、應急管理部就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進行解讀。這是第一次專門就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工作聯合出臺的政策性文件。根據要求,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裝燈具搞“亮化工程”,文博單位對社會開放期間,須每2小時開展一次防火巡查,并強化夜間巡查。(見11月19日《北京青年報》)
作為人類文明的見證,文物建筑具有非凡的歷史價值和深遠意義。然而,在歷史進程中,有的文物建筑被毀掉了,有的受傷了。其中不少損毀與人的活動有關,比如今年4月15日,位于法國首都的巴黎圣母院發生大火,建筑損毀嚴重。巴黎圣母院是法國和歐洲文化的象征,一時間,無數人陷入悲傷。還有,近年來,俄羅斯新圣女修道院、巴西國家博物館、意大利皇家馬廄與馬術學院、日本首里城等文物建筑相繼發生火災事故,一大批文化遺產遭受到嚴重的損害。
在我國,文物火災也時有發生。僅今年以來,四川云巖寺、貴州東山古建筑群、安徽黃田村古建筑群、青海隆務寺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就都發生過火災。一次次的事故讓人痛心,讓人警醒。
事實上,不少文物建筑正處在火災隱患的包圍中。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消防基礎薄弱、管理粗放、火災防控能力不強等問題,在不少地方的文物建筑區存在,而電氣故障、生活用火、燃香燒紙等隱患,更是較為普遍。圍繞文物而展開的“亮化工程”,因用電、燈光發熱等因素也在安全上存在著不同程度的“燈下黑”。
《指導意見》提出不得直接安裝燈具搞“亮化”,主要是為了文物安全而來,同時也帶來了對文物審美功能的重新思考。不知從什么時候起,文物建筑的“亮化工程”成為了一種時髦,有的地方投入還很大。在有些人看來,燈光映照的文物,燈光輝煌,裝扮了城市。
“漿聲燈影里的秦淮河”是一種美,而“人間夜色還如許”何嘗不是一種美?文物的魅力,與有沒有“亮化工程”并沒有直接關聯;而文物告別燈具,還會極大地提高安全系數。
每一個留下來的文物建筑,都凝聚著一段歷史,都具有不可復制性,都是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的源頭。文物建筑的魅力何須燈具來陪襯?就讓文物建筑在夜色中做個安靜的好夢吧。
編輯:楊嵐
關鍵詞:文物 建筑 古建 魅力 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