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要聞
事關你我!一批新規12月實施,醫療意外險納入健康保險
中新經緯客戶端11月30日電 (董文博)醫藥行業迎來兩部重磅法規、國家嚴打惡意商標申請注冊、醫療意外險納入健康保險、貴州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天津上調出租車運價……2019年即將迎來最后一月,進入12月,將有一批涉及多方面的新規正式實施,影響你我的生活。
首部《疫苗管理法》和新版《藥品管理法》實施
12月1日,業內期待已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下稱《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下稱《藥品管理法》)將正式實施。值得一提的是,前者是中國首次就疫苗管理進行立法,立法僅半年多即火速獲得通過。
整體來看,兩部法規都以“嚴”字當頭。《疫苗管理法》規定,對生產、銷售的疫苗屬于假藥的,處違法生產、銷售疫苗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五十倍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不足五十萬元的按五十萬元計算;《藥品管理法》明確,對無證生產經營、生產銷售假藥等違法行為,罰款數額由貨值金額的2倍至5倍提高到15倍至30倍,貨值金額不足十萬元的以十萬元計,最低罰款150萬元。同時,兩部法律還明確“處罰到人”, 甚至對嚴重違法的責任人終身禁業。
醫療意外險納入健康保險
11月12日,銀保監會發布新修訂的《健康保險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自12月1日起施行。相較于2006年的版本,新版《辦法》修改23條,新增22條,刪除3條,合計改動48條。
《辦法》將健康保險定位為國家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將醫療意外保險納入健康保險。費用方面,《辦法》明確,長期醫療保險可以進行費率調整,并支持健康保險產品結構向長期化方向發展;健康保險產品提供健康管理服務,其分攤的成本不得超過凈保險費的20%。
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辦法》要求保險公司銷售健康保險產品時嚴格執行備案或者審批的條款和費率,不得強制搭售其他產品;不得誘導重復購買保障功能相同或者類似的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產品;禁止要求投保人提供或者非法收集、獲取被保險人除家族病史之外的的遺傳信息或者基因檢測資。
國家出手嚴打惡意商標申請注冊行為
《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若干規定》(下稱“《規定》”)于10月10日經市場監管總局2019年第13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12月1日起正式生效。
《規定》明確,申請商標注冊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商標代理機構除對其代理服務申請商標注冊外,不得申請注冊其他商標,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擾亂商標代理市場秩序。對惡意申請商標注冊的申請人,處以違法所得三倍、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罰款;對幫助從事惡意申請的商標代理機構,處以最高十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停止其受理業務。
運營商不得干擾用戶攜號轉網選擇
11月11日,工信部發布《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下稱《管理規定》),自12月1日起施行,明確電信業務經營者在提供“攜號轉網”服務過程中,不得存在的9類行為,包括:
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止、拖延向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用戶提出攜號轉網申請后,干擾用戶自由選擇;擅自擴大在網期限協議范圍,將無在網期限限制的協議有效期和營銷活動期默認為在網約定期限,限制用戶攜號轉網;采取攔截、限制等技術手段影響攜號轉網用戶的通信服務質量;為攜號轉網用戶設置專項資費方案和營銷方案等。
實體渠道電話入網需進行人像對比
工信部9月26日消息顯示,《關于進一步做好電話用戶實名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已印發,為確保電話入網環節人證一致,要求電信企業自12月1日起在實體渠道全面實施人像比對技術措施,人像比對一致后方可辦理入網手續。
同時,防范用戶名下不知情辦卡,要求電信企業12月1日起通過自有營業廳向用戶提供查詢名下手機號碼的服務,對用戶提出存在異議的手機號碼應立即組織核查和處理,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生活垃圾分類標志》新“國標”來了
11月15日,住建部發布《生活垃圾分類標志》標準,對生活垃圾分類標志的適用范圍、類別構成、圖形符號進行了調整,于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與2008版標準相比,新標準明確將原來生活垃圾的六大類別調整為四大,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將8個小類別調整為11個,分別為紙類、塑料、金屬、玻璃、織物、燈管、家用化學品、電池、家庭廚余垃圾、餐廚垃圾、其他廚余垃圾。標志圖形符號共刪除4個、新增4個、沿用7個、修改4個。
稅務行政許可事項辦理再簡化
10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簡化稅務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程序的公告》,減輕辦稅負擔,提高服務效率,自12月1日起施行。
根據公告,四類稅務行政許可辦理時間壓縮,包括:對延期申報的核準、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對采取實際利潤額預繳以外的其他企業所得稅預繳方式的核定3個事項的辦結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縮至10個工作日;對變更納稅定額的核準事項的辦結時限從法定的20個工作日壓縮至15個工作日。
地方性新規
貴州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貴州省人社廳9月20日印發通知,對省內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本次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于12月1日起執行。調整后,貴州省月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區為1790元,二類區為1670元,三類區為157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區為18.6元,二類區為17.5元,三類區為16.5元。
據悉,貴州省自1995年1月1日首次發布最低工資標準以來,至今共調整最低工資標準13次。目前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發布時間為2017年7月1日,具體標準為一類區每月1680元,二類區每月1570元,三類區每月1470元。
鄭州正式實施垃圾分類
鄭州市城市管理局11月6日正式發布《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自12月1日起施行。
根據《管理辦法》,鄭州市生活垃圾共分為廚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類,應當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禁止垃圾分類投放后混合收集、運輸和處置。未按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50元罰款,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陜西:新建住宅區不建學校不予立項
陜西省司法廳、陜西省教育廳11月26日表示,為解決孩子上學難問題,《陜西省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辦法》(下稱《辦法》)和《陜西省教育督導規定》經2019年陜西省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12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新建居民住宅區規劃建設的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與住宅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分期開發建設的居民住宅區,規劃建設的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在首期開發建設時與居民住宅區同步規劃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如新建居民住宅區未按《辦法》規定規劃、設計、建設和交付使用學校的,發改部門不予立項,自然資源部門不得辦理規劃手續,住建部門不得辦理開工手續、不予進行竣工驗收備案。
山東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
近期,山東省公安廳等四部門聯合發文,12月1日起,山東將正式實施電動車登記掛牌。根據要求,對獲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按照新標準查驗外形尺寸、整車質量及車輛來歷證明等信息,符合條件的辦理注冊登記,核發電動自行車號牌;2019年4月15日之前購買的符合舊國標的電動自行車,經查驗符合條件的予以注冊登記,核發電動自行車號牌。
山東電動車登記掛牌工作至2020年5月31日結束。2020年6月1日起,不再辦理未獲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業務,未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臨時號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駛。
天津上調出租車運價
天津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11月25日表示,天津將于12月1日起調整出租車基本運價,適度提高起步價和車公里運價,同時執行新的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機制。
運價調整后,將1元燃油附加費并入起步價。排氣量1.6升及以下車型,起步價將由3公里9元調整至11元,3公里以上部分由每公里1.7元調整至2.2元;排氣量1.6升以上車型也將適度調整。同時,夜間23:00(含)至次日5:00(不含),起步價和車公里運價加收30%;各類車型運行時速低于每小時12公里時,由每5分鐘加收1公里運價調整為每3分鐘加收1公里運價。
湖南貨運車輛超載治理力度再升級
《湖南省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治理辦法》(下稱《治理辦法》)已經2019年9月9日省人民政府第45次常務會議通過,自12月1日起施行。《治理辦法》明確了貨運源頭單位、貨運經營者、駕駛人的職責,以及超限超載應當承擔的責任及從業規范,界定了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行為和相關責任主體。
《治理辦法》要求,煤炭、鋼材、水泥、混凝土等貨物裝載地及物流園區、貨運站(場)、港口碼頭的規模化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配置符合標準的貨運計量稱重和監控設備,并與縣級以上貨運車輛治超信息平臺聯網。貨物單位不得為無牌、無證、擅自改裝或者拼裝的貨運車輛裝載貨物,不得超過標準裝載配載貨物或者放行超限超載貨運車輛。高速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按照規定,在高速公路入口設置稱重檢測設備,并有權拒絕超限貨運車輛駛入高速公路。
云南洱海湖區洗車最高罰五千
11月15日,云南省大理州召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護管理條例(修訂)》、《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蒼山保護管理條例(修訂)》公布施行大會,決定從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訂的兩個條例。
修訂后的《洱海保護管理條例》明確,擅自在洱海湖區和湖濱帶范圍內搭棚、擺攤、設點經營等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在洱海湖區和湖濱帶范圍內清洗車輛、寵物、畜禽、農產品、生產生活用具,情節輕微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調整 垃圾 健康 康保 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