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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校外培訓機構應明確四條規則“紅線”
新華社北京12月23日電(記者 胡浩)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是近年來社會關注的熱點,也是教育部門努力推進的重點。教育部基礎教育司校外教育與培訓監管處處長徐攀表示,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強化四個方面的規則意識,嚴于自律,營造良性健康可持續的發展環境。
在日前舉行的第九屆全國培訓教育發展大會上,徐攀說,目前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取得了階段性進展,制度體系不斷完善、專項治理不斷鞏固、信息化管理發揮作用、日常監管不斷深化,但對照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徐攀說,校外培訓機構一是要堅決轉變應試導向,“不要再搞超前超標培訓和應試教學的老一套,加重學生課外負擔”。當前,校外培訓正在逐步走向嚴格管理、規范發展的道路。培訓機構要圍繞素質教育和五育并舉要求,將重點放在優化教學方法,提供個性化、多樣化、高質量服務上,滿足中小學生選擇性學習需求。二是要規范收費退費行為。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3個月的費用。希望培訓機構不要受經濟利益驅使,通過打折、返現等方式,誘導家長超期交費,也不要違反市場規律,不顧自身發展狀況,盲目擴張。
她表示,三是嚴禁將校外培訓與招生入學掛鉤,“這是一條紅線,也是一道底線”。培訓機構嚴禁組織或與中小學聯合組織與招生入學掛鉤的各種競賽、夏令營、研學活動,一經發現,一定會嚴肅查處,依法依規追究培訓機構、有關學校和相關人員責任。要合理宣傳,不夸大培訓作用,不渲染焦慮情緒。四是線上培訓機構要抓緊做好備案。線上培訓機構備案工作是當務之急,從事線上培訓的機構要積極主動申請備案,按照要求提供備案材料,自覺接受監督管理。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培訓 機構 校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