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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立法欲為綠色目標護航
歐盟委員會日前公布了《歐洲氣候法》草案,承諾到2050年將溫室氣體凈排放量降為零。該法案有利于全球氣候目標的實現,帶動綠色產業的發展,雖然在落實周期、約束效力和傳統產業更迭等問題上仍挑戰重重,但政治決心值得褒揚。
按照新公布的《歐洲氣候法》草案要求,為了到2050年實現“碳中和”的政治目標,即溫室氣體凈排放量到2050年降為零,歐盟所有機構和成員國都采取必要措施。
草案規定了評估成果的執行框架,以及分步實現2050年目標的路線圖。比如,歐盟委員會將擬定一個“2030年溫室氣體減排目標”,以及將描繪2030至2050年間的歐盟溫室氣體減排軌跡以評估進展。從2023年9月開始,每5年還要對照目標評估歐盟以及各成員國采取措施的持續性。
此次《歐洲氣候法》草案的公布意義重大,相當于歐盟將政治承諾付諸立法,可為綠色增長戰略指明方向。
歐盟官員稱,為實現綠色目標,未來十年將增加一萬億歐元的投資。
歐委會此前表示,要實現當前的2030年氣候和能源目標,估計每年需要追加2600億歐元的資金,約占2018年歐盟國內生產總值(GDP)的1.5%,而這項投資需要動員公共和私有部門。
歐洲投資銀行董事會已批準了一項新能源貸款政策,即將從2021年底開始停止對化石燃料能源項目進行投融資。
在已有立法和資金規劃的情形下,預計各成員國將“八仙過海,各顯神通”,逐步落實減排目標,歐盟內部未來將創造綠色經濟就業機會、關閉燃煤電廠等高污染設施、扶持新能源企業、推廣電動車等。
相關綠色產業人士已經鼓足參與熱情。日前,歐洲風能協會、歐洲太陽能行業協會等機構均表示,應加快該法案的落地生效。
不過,法案仍然面臨不小的挑戰。首當其沖的是其通過生效的周期。按照歐盟立法程序,歐盟委員會提出立法草案,但要真正成為法律,還需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批準。
此外,執行周期過長也可能影響該計劃的實際效果。瑞典環境保護主義者格蕾塔·通貝里指出,如果像今天這樣的高排放持續下去,就算僅持續幾年,長遠的目標也將毫無意義,因為在有機會實現2030年或2050年目標之前,剩余的碳指標就會被用完。
另一方面,在法規執行層面,需要注意協調綠色戰略下受到沖擊的傳統行業。分析人士認為,應該促進所有成員國的公平過渡,促進利益共享和決策過程的包容,支持更新技能培訓計劃,通過在可再生能源和智能能源部門創造就業機會,幫助應對轉型帶來的經濟和社會影響。
最后,還要協調成員國的意見分歧。據消息人士透露,波蘭還沒有準備好在6月歐盟峰會期間恢復與歐盟就氣候目標和期限進行談判。據悉,波蘭要削減目前占能源構成約75%的煤炭比例,需要巨額清潔能源的投資支撐。
編輯:付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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