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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未經培訓合格不得授予抗菌藥處方權
國家衛生健康委近日發出《關于持續做好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醫師未經本機構培訓并考核合格,不得授予抗菌藥物處方權。醫院不得單純依據醫師職稱授予相應處方權限。
《通知》要求,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立感染性疾病科,并在2020年年底前設立以收治細菌真菌感染為主要疾病的感染病區或醫療組。醫療機構要做好使用新上市抗菌藥物、聯合使用抗菌藥物及出現抗菌藥物多重耐藥病例的會診工作。
同時,結合以基本藥物為主導的“1+X”用藥模式,即“1”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X”為非基本藥物,優化抗菌藥物供應目錄。要將抗菌藥物作為醫囑審核和處方點評重點,及時完善診療方案。重點關注預防性使用、聯合使用和靜脈輸注、鞘內注射、關節注射抗菌藥物的情況。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開展重點抗菌藥物的治療藥物濃度監測,指導臨床精準用藥。
《通知》強調,醫療機構應強化感控部門能力建設,突出業務管理兼專業技術服務的功能定位。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對處方權限授予、處方開具、處方審核、預防用藥、標本送檢等重點環節的智能管理。
鼓勵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加入省級或國家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監測網、細菌耐藥監測網和真菌病監測網。三級綜合醫院、傳染病專科醫院以及縣域內1家綜合實力強的縣級醫院,要具備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能力;其他二級以上醫院逐步達到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的條件。臨床微生物實驗室要加強標本的初篩和不合格標本的退檢,鼓勵有能力的實驗室開展耐藥菌的分子診斷工作,并積極探索快速診斷技術。
國家衛生健康委同時發出《關于加強兒童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監測和細菌耐藥監測工作的通知》,決定在現有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監測網和細菌耐藥監測網的基礎上,開展兒童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監測和細菌耐藥監測工作。其中,全國設置兒科診療科目的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要全部納入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監測網。
另外,國家衛生健康委遴選出包括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兒童醫院在內的67家醫療機構同時納入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監測網和細菌耐藥監測網,并作為第一批兒童工作組核心成員單位。(首席記者姚常房)
編輯:劉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