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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推動鄉村治理中“小積分”解決“大問題”
新華社北京7月28日電(記者 于文靜)近年來,一些鄉鎮、村為解決農民參與鄉村治理積極性不高等問題,以及一些事關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鄉村治理難事,引入了積分制,受到基層干部群眾歡迎。下一步,我國將在鄉村治理中因地制宜推廣運用這項舉措,促進“小積分”解決“大問題”。
這是記者從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28日召開的全國鄉村治理中推廣運用積分制視頻會議上了解到的。
中央農辦副主任、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表示,鄉村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也是鄉村振興的基礎。各地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大力加強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一些地方采用積分制推進鄉村治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從以前村莊事務“要我參與”到如今“我要參與”,從以前有時“老實人吃虧”到現在“德者有得”,從“任務命令”到“激勵引導”……各地對積分制的探索形式多樣,包括“愛心超市”“道德銀行”“積分儲蓄站”等,都是從農民群眾最關心的身邊事入手,將鄉村重要事務量化為積分指標,通過民主方式形成積分評價辦法,對農民群眾日常行為進行評價形成積分,并根據積分給予相應精神鼓勵、物質獎勵或行為約束。
據了解,目前不少地方在自發探索基礎上進行面上推廣,取得了良好效果。江蘇省8個縣整縣推進鄉村治理積分制,103個鄉鎮和1590個村開展積分制管理;山東省濟南市全域推進“積分+扶貧”模式,覆蓋1006個貧困村;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出臺意見,在5個縣(區)62個鄉鎮的180個行政村推廣鄉村文明實踐積分卡制度。
韓俊說,要因地制宜在鄉村治理中推廣運用積分制,堅持黨的領導,聚焦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鼓勵地方探索創新,規范實施過程,突出結果運用,強化運行保障。推廣中應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結合實際、循序漸進,不搞強迫命令、一刀切。在整治農村人居環境、加快移風易俗、營造文明鄉風等方面加快補齊短板,通過積分制樹立起“風向標”,引領農民群眾積極參與鄉村振興。
編輯:張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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