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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任何人有權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
昨天上午,《北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草案)》提請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
遵循“急用先立”的原則,該條例是為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維護首都安全而新增的緊急立法項目。條例草案明確,任何人有權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政府可采取停工、停業、停課等措施應對疫情。個人應配合隔離、居家觀察等防控措施,故意傳謠、拒絕隔離將受罰甚至追究刑責。
●應急準備:完善批發市場等場所的監測哨點
為進一步規范應急準備,做到未雨綢繆、應對在先,條例草案明確,市、區政府應當制定本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明確事件級別和應對措施等事項,并向社會公布。
草案規定,建立分級、分層、分流的救治網絡,統籌規劃建設傳染病等定點救治醫院,確定備用醫院。通過與民辦醫療衛生機構或賓館、飯店、場館等簽訂協議等方式確定集中觀察、急救轉運和洗消儲備等備用場所。健全醫療防治、技術儲備、物資儲備、產能動員為一體的公共衛生應急保障體系,制定完善儲備目錄并動態調整。
同時,構建覆蓋傳染病專科醫院,二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發熱、呼吸、腸道門診以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熱哨點門診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動態監測系統,建設完善位于口岸、機場、火車站、批發市場、物流倉儲中心等場所的監測哨點。
●監測預警:發現隱患可撥12345報告
面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舉報人發揮著重要作用。條例草案提出,本市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制度,完善報告系統,建立健全網絡直報機制。
執行職務的醫療衛生人員及有關人員發現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線索的,應當依法將具體情況向本單位和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社會報告方面,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政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職責的情況。報告、舉報有關情況可以通過北京12345市民服務熱線、部門電話、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途徑。
疫情發生以來,北京“健康寶”用“科技+大數據”在保障公共空間健康安全方面發揮了強有力的作用。條例草案提出,在保護個人隱私的前提下,可以發揮大數據、云計算、移動通信等技術作用,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病毒溯源以及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管理等提供數據支撐;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可以提供個人健康狀態查詢服務。
●應急處置:可停工、停業、停課
條例草案系統梳理、固化本市新冠肺炎疫情應對的成功經驗,明確屬地、部門、單位和個人等四方主體的具體責任。
在應急處置方面,條例草案提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市、區政府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設備;對道路、交通樞紐和交通工具進行管控;停工、停業、停課,限制或者停止使用有關公共場所,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動;對特定應急物資或者其他商品實施價格干預措施;實施社區封閉和居民出入管理等。
●個人防護:有責任配合檢測隔離等措施
疫情來襲,做好個人防護既是保障自身的身體健康,也是公民應盡的責任。條例草案規定,個人應當做好自我防護,注意環境和個人衛生,出現特定癥狀時,及時主動前往規定的醫療衛生機構就醫,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時,配合有關調查、樣本采集、檢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進入本市的人員應按規定主動報告健康狀況,接受、配合集中或居家觀察。
●法律責任:故意傳謠、拒絕隔離將受罰甚至追究刑責
為保障醫務人員安全、維護正常醫療秩序,傳謠、撕扯醫務人員防護服、拒絕隔離等行為都被“明令禁止”。條例草案規定,編造、故意傳播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虛假信息,造成嚴重影響的;對依法履行職務的醫療衛生人員、社區工作人員等實施侮辱、恐嚇、故意傷害或者撕扯安全防護裝備等行為的;法定傳染病的確診病人、病毒攜帶者或者疑似傳染病人,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治療,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他人被傳染或者被隔離、醫學觀察的,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哄抬應急物資價格、囤積居奇或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的應急物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將被依法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人大建議:對不配合防控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
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提出,調研中,社區、公共場所經營管理單位等普遍反映,有少數人不理解、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如拒絕配合健康監測、登記,居家觀察期間外出購物、聚餐等,缺少及時制止的措施,對是否適用治安處罰也存在不同認識,給應急狀態下的防控工作帶來難度和困擾,希望立法予以解決。
針對這一問題,市人大建議,增加關于“勸阻制止制度”的內容,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勸阻、制止不配合防控措施、妨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行為,賦予公共場所經營管理單位和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時勸阻、制止的職責和履行職責必要的措施。(記者 高枝)
編輯:劉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