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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重殘重病可申請“單人保”
民政部舉辦2020年第三季度例行新聞發布會:低收入家庭重殘重病可申請“單人保”
近日,民政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民政部、中央政法委等6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規范養老機構服務行為 做好服務糾紛處理工作的意見》。其中,明確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經本人申請,可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副司長蔣瑋7月29日在民政部舉辦的2020年第三季度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這個提法是第一次在中央層面的文件中明確了“低收入家庭”的界定。
據悉,低收入家庭明確為家庭人均收入高于當地城鄉低保標準,但低于低保標準1.5倍,且財產符合當地相關規定的低保邊緣家庭。通過實施以家庭為單位的“整戶保”與只保障家庭中特殊困難人員的“單人戶保”相結合的方式,將有助于擴大低保覆蓋范圍,提高低保兜底保障能力。
蔣瑋表示,對低收入家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實施“單人保”,既是對以往“生活困難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實施“單人保”政策的拓展,也是將脫貧攻堅兜底保障中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中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實施的“單人保”政策,由農村拓展到了城市。
強化對困難群眾的兜底保障,確保群眾基本生活始終是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關注的重點工作,尤其是突如其來的疫情給廣大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造成了許多不利影響。為此,相關部門啟動了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水平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擴大補貼發放范圍。同時,在中央財政已經安排1489億元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基礎上,新增安排71.5億元價格補貼資金。截至6月底,全國新增低保對象、特困人員339.6萬人,為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146.2億元。
據介紹,近期出臺的一系列政策,主要聚焦解決當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存在的突出問題,圍繞“兜底、銜接、應急”,著力推動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城鄉困難群眾應保盡保、應救盡救、保障到位目標的實現。除了推出特殊困難人員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的措施,還涉及了對生活困難未參保失業人員救助幫扶,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落實,貧困人口兜底保障,社會救助工作流程優化等方面的具體措施。
例如,對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三個月無勞動收入,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未納入低保范圍的,經本人申請,由務工地或經常居住地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幫助其渡過生活難關。同時,考慮到無法定撫養人或法定撫養人無撫養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權益,還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覆蓋的未成年人年齡從16周歲放寬至18周歲。
蔣瑋表示,這些具體措施體現了落實既有政策與出臺新的政策相結合、實施階段性救助措施與完善長期政策相統籌、健全社會救助制度與優化救助程序相統一,既注重社會救助制度與失業保險等政策的銜接,又注重新的救助政策措施與以往政策措施的銜接,強化了社會救助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兜底保障安全網的作用和功能。(記者 敖 蓉)
編輯:付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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