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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億欠債案以還4億握手言和 法官多方奔走促成
武漢晚報訊 案值高達3.184億元,涉及四地五家公司、一家銀行、兩個人之間債務,8月4日,記者從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武漢市標的額最大的調解案,在該院法官張鵬等人調解下,各方當事人握手言和。被告承諾,今年11月10日前,還本付息4.167億元。
2016年11月,原告某集團公司委托某銀行向被告瀘州市某土地開發公司發放4億元貸款。瀘州某公司以名下等值不動產作抵押。拿到貸款后,瀘州某公司在當地開發了一個大型樓盤,因資金緊張,貸款只還了不到一億元就再未償還。去年10月28日,催款無果后,湖北某集團公司將瀘州某公司及擔保人告上法院。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法官張鵬受理該案后發現,被告涉及兩家瀘州公司、一家福建公司、一家北京公司、兩個與瀘州公司相關的香港商人、還有三名“失聯”擔保人,要想把他們找齊,湊到一起開庭,不是件容易的事。經溝通,原告表示,愿與對方調解,并暫時放棄對三名“失聯”擔保人的起訴。誰知就在張鵬帶人通過原告逐一與被告聯系時,疫情發生。張鵬等人只好通過微信與對方聯系、協調,并最終促成原被告、擔保人及放款銀行同意坐下接受法院調解。
由于6個被告均委托律師代理,其中一名香港商人的代理律師須由香港辦理合法委托才行,辦案法官一一跟蹤指導,確認無誤。
7月23日,原、被告及其代理人到庭接受法官調解。法官現場核實了被告抵押在銀行的354份、高達半米的不動產產權證,其中有3個土地證,兩個面積達3萬余平米,一個面積達7萬余平米。
在調解中,因法官事先進行過反復溝通,各方很快達成《和解協議》并共同確認:截至2019年8月30日,被告瀘州公司欠付原告湖北公司本金3.184億元,利息、罰息共計983.4萬元,其后利息、罰息計算方式按照約定的利率標準計付至全部貸款本息實際付清之日止。被告于8月10日前、11月10前分兩次償清貸款本息。
“沒有想到,這么大的案子,這么繁雜的原被告關系,通過法院調解,竟這么快把問題解決了,如果讓各方打官司死磕,彼此耗上個幾年,其損失沒人能承受的了,結果是無論官司輸贏,所有人都輸了。”事后,一位松了一口氣的當事人這樣說。
今年以來,市法院在對原有優化營商環境制度文件的主要內容和落實情況全面梳理的基礎上,結合今年的目標任務和工作實際,先后出臺《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為武漢市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雙勝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工作方案》《2020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考評細則》《2020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責任清單》等文件。7月27日又制定了《關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進一步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實施方案》,提出法院訴訟服務和審判執行工作“八個必須”,要求全市法院將優化營商環境作為當前頭等大事來抓,將惠企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實到位。
“要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為民服務為企分憂的‘店小二’理念必須入腦入心,貫穿審執工作始終。”對于市法院負責人在不同場合反復多次強調的話,張鵬表示,自己一直銘記于心。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法官 調解 法院 握手言和 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