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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丟失檔案”損害自己的利益
檔案是人們從事社會活動的原始記錄,具有憑證和參考價值。對于個人來說,檔案就是其生活、工作軌跡的記載,從出生到死亡,檔案伴隨其一生。弄丟了檔案,其人生經歷記錄就不完整,就會給工作、生活帶來不利的后果。
李女士學校畢業后,由其所在縣計劃委員會(發改委前身)計劃分配至該縣工業局,工業局分配她到縣化肥廠工作……不料,在其辦理退休時,人社部門因其分配介紹信是工業局開具,沒有人事或勞動部門公章,對其工齡不予確定。而其轉正定級文件在本單位和當地人事部門都沒有查到,致使其退休工齡確定只能按其開始繳納保險的1994年計算,造成了退休工資的損失。
“丟失檔案”在農民工中間較為普遍,許多農民工都不把這當作一回事。一些農民工在外出打工過程中,常常忽視自己的社保、醫保關系等檔案。有的人輾轉多個單位打工,問其社保、醫保關系有沒有隨身攜帶、按時接續時,常常得到否定回答,有人甚至認為要這些檔案沒有什么用……可以想見,等其到了一定年齡需要退休時,其養老待遇將十分堪憂。由此來看,必須重視自己的工作檔案,莫讓“丟失檔案”損害自己的利益。
首先,要提高對自己工作檔案重要性的認識。《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自1987年頒布實施以來已經30多年了,社會檔案意識雖然有了一定提高,但依然與整個社會發展水平不相適應。一些部門、一些企業領導缺乏檔案意識,對單位檔案、特別是職工檔案重視不夠,缺乏強有力的監督檢查,致使一些檔案工作管理混亂,丟失、損毀現象嚴重。農民工常常成為受害者,所以必須要農民工自己先重視起來。
檔案的實質是工作、生活中直接形成的原始記錄,反映當時人們從事活動的原始狀態。這種狀態所形成的記錄是否與實際一致,不是檔案能完全證明的。如人口普查檔案中出生年月的填寫,一般是家里人報,普查員填寫。往往家里老人特別是農村老人常常會記錯時間,致使人口普查檔案中會有一些并不符合實際的年齡。職工人事檔案中招工表的出生時間也是如此,工人入職招工時年齡都不大,招工表往往是家里人代填的。有些農民工甚至不會提筆寫字,其社保、醫保等檔案常常是他人代筆,發生差錯在所難免。這時,就需要讓填寫人讀給自己聽,認真核對,避免因差錯給自己造成損失。
如果發現自己的檔案中有差錯,甚至有些工作關系檔案丟失,應督促有關單位為自己糾正、補齊。有關單位和部門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為職工出具符合實際情況的證明。特別是農民工,有些工作年頭比較長、跨度比較大,補齊檔案可能費時費力。但是為了維護當事人的權益,應該應糾盡糾,應補盡補,不讓他們的利益受損。在前述李女士辦理退休的過程中,當地人社部門如果從實際出發,調查研究,而不是簡單地以工業局開具的分配介紹信沒有人社或勞動部門公章為理由,不予認定參加工作時間,就不會引發非議、損害職工的權益。
一份檔案的丟失,給當事者個人造成了無法彌補的經濟損失,也暴露了一些機關、單位檔案管理工作的混亂、失范,需要引起重視。(苗正斌)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檔案 工作 丟失檔案 損害 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