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瀾滄江-湄公河合作第三次領導人會議關于瀾湄合作與“國際陸海貿易新通道”對接合作的共同主席聲明
新華社北京8月24日電 瀾滄江-湄公河合作第三次領導人會議關于瀾湄合作與“國際陸海貿易新通道”對接合作的共同主席聲明全文如下:
瀾滄江-湄公河合作第三次領導人會議關于瀾湄合作與“國際陸海貿易新通道”對接合作的共同主席聲明
瀾滄江-湄公河合作(簡稱“瀾湄合作”)第三次領導人會議于2020年8月24日通過視頻方式召開,共謀瀾湄合作未來發展。會議由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總理通倫·西蘇里閣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共同主持召開,瀾滄江-湄公河國家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均出席會議。
我們憶及2016年3月23日發表的《瀾滄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領導人會議三亞宣言》、2018年1月10日發表的《瀾滄江-湄公河合作第二次領導人會議金邊宣言》和《瀾滄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動計劃(2018-2022)》,致力于拓展和深化互利共贏合作,促進瀾湄流域各國經濟社會發展,增進成員國人民福祉,縮小本地區發展差距,建設面向和平與繁榮的瀾湄國家命運共同體;
認識到瀾湄合作是由流域六國共商、共建、共享的新型次區域合作機制,致力于深化域內國家間跨境經濟和發展合作,促進貿易投資發展;
注意到“國際陸海貿易新通道”(簡稱“陸海新通道”),將通過中國西部地區,實現東南亞與歐亞大陸多維度有機連接,旨在成為集區域生產鏈和供應鏈聯動、陸海集聚、通關效能為一體的綜合性國際貿易大通道;
認識到瀾湄合作與“陸海新通道”建設的共同重點領域對于提升瀾湄國家間經貿投資合作水平的重要性,對推動貿易投資暢通穩定,提升域內供應鏈產業鏈水平,建設強韌、包容、可持續發展和有競爭力的次區域經濟具有重要意義;
認識到有關合作對瀾湄國家提升各自發展戰略優勢、特別是對基礎設施和互聯互通建設帶來的機遇,以及“陸海新通道”對促進瀾湄各國、次區域乃至更大范圍經濟合作和提升互聯互通及發展水平的作用。
為支持瀾湄合作與“陸海新通道”建設開展對接,并為此提供必要的政策和各類資源支持,我們:
一、 重申致力于推進互聯互通、貿易投資和產能合作,提升貿易便利化,進一步探索陸海設施聯通,開展多種形式的貿易投資促進活動,建設更有韌性和可持續性的地區產業鏈和供應鏈,推動瀾湄地區高質量生活和可持續發展。
二、 通過對接,提升數字經濟、人力資源、中小微企業等領域合作,共同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負面影響,助力六國復工復產合作和經濟復蘇。
三、 依托瀾湄合作優先領域合作聯合工作組、“陸海新通道”建設高官會等現有機制平臺,推動瀾湄合作與“陸海新通道”建設順利對接。
四、 指示全球湄公河研究中心(GCMS)就瀾湄合作與“陸海新通道”對接合作的廣闊市場潛力開展深入研究。有關研究成果應向相關瀾湄合作高官會和外長會報告,以確定優先合作領域并報請瀾湄合作第四次領導人會議審定。
五、 以瀾湄合作與“陸海新通道”建設對接為契機,深化“一帶一路”倡議框架下瀾湄國家合作水平,助力東盟共同體建設。
六、 該聲明以瀾湄合作第三次領導人會議中方和老撾方共同主席名義于2020年8月24日正式發表。(完)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合作 瀾湄 湄公河 領導人 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