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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發文加強通信短信息管理
新華社北京8月31日電(記者張辛欣)記者31日從工信部獲悉,工信部已形成《通信短信息和語音呼叫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明確提出,任何組織或個人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或者用戶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或撥打商業性電話。
征求意見稿提出,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為未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用于經營短信息和語音呼叫服務的接入服務及通信資源。
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發送端口類商業性短信的,應當確保有關用戶已同意或請求接收,并保留用戶同意憑證至少五個月。
工信部將組織建立全國統一的“謝絕來電”平臺,引導相關組織或個人尊重用戶意愿規范撥打商業性電話。
此外,工信部31日對侵害用戶權益行為且未完成整改的101款App進行通報,并通報應用寶、豌豆莢、小米應用商店等部分移動應用分發平臺管理主體責任缺位,對上架App審核把關不嚴。工信部提出,將對問題突出、有令不行、整改不徹底的企業依法嚴厲處置。
編輯:王亦凡
關鍵詞:工信 短信息 通信 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