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敲詐勒索方式奇葩 “圖片碰瓷”亂象何時休?
當前圖片版權行業亂象較為嚴重,圖片網站或代理公司“天價索賠”甚至“敲詐勒索”式的套路維權營銷模式頻頻出現,有些公司專門以起訴或賠償來牟利。專家認為,這類公司依賴“碰瓷”大賺訴訟費的商業模式必定走不遠,究其本質,這種披著“版權保護”的外衣大肆吸金的行為已極大危害圖片版權交易環境,亟待相關部門加以重拳整治。
“天價索賠”套路“維權”
近日,某媒體因轉載一張圖片被北京某圖片公司起訴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該公司主張侵權賠償7000元、律師費3000元,共計10000元。“索賠金額頗高,且無理無據。”該媒體相關負責人接受采訪時表示,此公司提交的圖片權屬證明材料有瑕疵,不能完全證明其是圖片的權利人,圖片也并未標注權利來源、權屬聯系途徑等,且知名度及技術含量不高,制作成本較低,一般情況下,市場合作的圖片使用費一張才幾十元。
“這就是訛詐,我們明明有版權,他還告我們。”王先生所在的媒體發布一張幼兒園兒童上課的照片后,也收到同一家公司的控訴,要求一張照片賠償7000元。王先生查詢圖片的版權歸屬問題后,發現自己并不存在侵權的狀況,“我們發現這張圖片的版權同時也歸于另一家圖片網站,而我們幾年前就和那家圖片網站簽了合同,擁有正當的版權。”
以上例子并不鮮見,不少媒體及自媒體人因圖片訴訟案而進行高額賠償。在多個網站的論壇、留言處,有人直指類似公司專門通過誘導他人下載圖片,然后通過惡意起訴對方來牟利。
惡劣手段破壞版權生態健康
在浙江凱富律師事務所律師方濤看來,這種案子的出現,很大的原因在于許多圖片來源不清晰。實際上,模糊版權信息是部分圖片網站或公司設下陷阱的第一步。在知識產權相關訴訟中,往往讓不知情的使用者踩中侵權陷阱,再向對方提起索賠或者商業狙擊。
“這種手段比較惡劣,反而會造成版權生態不健康。”方濤說,著作權本身是為了保護原創者的利益,但不少商業機構卻把侵權做成了一門生意。
在西安從事旅游行業的馮先生被某圖片公司起訴后,他發覺對方并不像是真正地維權,而是由委托的律師勸說馮先生私下和解,試圖得到高額索賠或簽訂包年合同。
此類現象甚至已經形成版權交易市場中的灰色產業鏈。“表面上是圖片版權維權的行為,但實際上是敲詐勒索的行為。”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接受采訪時介紹說,“敲詐勒索”具體有很多表現形式,有一些方式更加奇葩,把整個版權市場搞得烏煙瘴氣。比如圖片公司會引誘侵權,先攢一些APP上的侵權圖片,然后發律師函,直接找蘋果、安卓這樣的應用商店去投訴,APP就可能會被下架。APP侵權下架后要重新上架需要權利人的原諒。
“那怎么去原諒呢?圖片公司如果找到一張侵權圖片,動輒索要上萬元錢,如果手握數十張、上百張圖片,甚至要求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和解款,或者干脆要求軟件方跟他簽約,每年付費才可以。這種情況在網絡實踐中已經出現了好幾年,而且很多。按照法律規定維護權利無可厚非,但是不能變成敲詐勒索。”朱巍說。
大量占據國家法律資源
據悉,目前圖片網站的圖片來源主要是攝影師,圖片平臺會簽約一批攝影師為他們獨家供圖,這一部分的版權維護顯然是正當的。但除了簽約攝影師供圖,許多圖片平臺上都存有大量版權并不屬于自己的圖片,以至于不少企業發現自己的logo也被上傳到了收費圖庫。有媒體負責人表示很無奈,自己原創的圖片也被一些圖片公司申請了版權,還反過來進行“碰瓷式的維權”。
“圖片公司不能借侵權打假之名,行不正當斂財之實,司法機關應該在這個問題上進行甄別。”方濤認為,如果圖片版權不屬于圖片網站,但圖片網站以此獲益,無論是購買方還是版權真正的所屬方都可以控訴圖片網站不正當得利。朱巍也提醒,一定要認清性質,到底是維權還是勒索要分清楚。
避免版權保護陷入“無底洞”,與提倡版權付費一樣重要。陜西維恩律師事務所律師關益表示,目前我國對立案采取的是立案登記制度,對于原告提供證據審查并不是特別嚴格,這樣就讓某些圖片網站有機可乘,在不享有版權的情況下,依舊去立案。有觀點認為,這種惡性商業模式循環下去將圖片資源變一己之私,久而久之會形成“變相壟斷”,還大量占據國家法律資源。
對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知識產權審判庭)副庭長林廣海曾表示,對不享有版權的照片虛構版權進行牟利的違法行為,堅決不予保護,情節嚴重的依法應當予以懲罰;關于照片作品侵權判賠金額,應當以涉案作品的市場正常許可費用等作為參照。
“‘索賠維權’商業模式應該終結。”業內人士指出,要嚴厲查處圖片公司通過假冒授權、虛假授權等方式非法傳播他人作品的侵權行為,著力整治圖片公司在版權經營活動中存在的權屬不清、濫用權利、不正當維權等違法違規行為,推動相關企業合理合法維權。“期待監管部門和相關平臺肅清版權行業亂象,建立系統規范的圖片版權保護機制,構建健康有序的圖片版權市場。”
青 原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圖片 版權 侵權 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