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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公布首批買賣銀行賬戶人員懲戒名單
新華社南寧9月19日電(記者陳一帆、楊馳)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獲悉,近日,廣西公安機關、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公布首批1091名買賣銀行賬戶人員名單,相關銀行和支付機構將根據有關規定對這批人員采取懲戒措施。
今年以來,廣西公安機關發現,大量人員通過出售個人名下銀行賬戶或組織他人開立并出售銀行賬戶牟利,這些銀行賬戶最終流入電信詐騙犯罪分子手中。大量“偽實名”銀行賬戶不僅為詐騙贓款的轉移和藏匿提供了便利,也給公安機關偵辦案件增加了難度。
自治區公安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公布的懲戒對象是經廣西轄內設區的市級及以上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含銀行卡)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個人和相關組織者,以及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首批懲戒名單以個人為主,后續名單將根據需要分批次移送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懲戒并向社會公布。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規定,受懲戒的單位和個人5年內將被暫停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并不得新開立賬戶。懲戒期滿后,受懲戒的單位和個人辦理新開立賬戶業務的,銀行和支付機構應加大審核力度。同時,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會將上述單位和個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今年以來,廣西公安機關不斷加大對非法買賣銀行賬戶行為的打擊力度。據統計,截至8月底,廣西公安機關共刑事拘留相關案件犯罪嫌疑人453名,繳獲“偽實名”銀行卡約2.4萬張、企業對公賬戶4000余套。
編輯:王亦凡
關鍵詞:賬戶 銀行賬 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