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土地管理法第6條規定,農村宅基地不可以繼承。但宅基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可以分離,所有權屬于村集體,使用權屬于房屋所有人,繼承人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繼承人為非農業戶口,可以繼承房屋但不能進行翻新、重建等,房屋倒塌后,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宅基地 繼承 一問一答 房屋
關于我們| 廣告服務| 網站律師| 網站聲明| 聯系我們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管·人民政協報社主辦法律顧問: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 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聞和各種信息未經協議授權不得使用或轉載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20070號 京ICP備09078172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35063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79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88146989 舉報郵箱:rmzxw@rmzxb.com.cn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