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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檢查報告建議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
新華社北京10月15日電(記者高敬)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15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報告建議,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確保“住得安心”。
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執法檢查緊密圍繞“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總要求,突出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安全利用,深入了解法律實施情況,深入分析法律責任落實中的問題,依法推動解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報告指出,法律實施以來,各地區各部門加快推進實施土壤污染防治法,立足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分類管理、風險管控,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遏制了污染加重趨勢,保障了土壤環境質量總體穩定。
報告稱,全國有30個省份已依法建立并公開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相關部門聯合部署應用全國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信息系統,從建立地塊清單到調查、評估、管控、修復等流程管理基本實現信息共享。
報告指出,建設用地風險管控亟待強化,如個別地方將列入名錄的污染地塊作為公共服務場所使用,存在管理漏洞;個別企業在建設用地地塊沒有達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目標要求的情況下,就急于開發利用。
對此,報告建議,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確保“住得安心”。要嚴格落實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制度,做好污染狀況調查、監測和評估。建立健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完善并強化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重點加強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生產經營用地的用途變更及使用權轉讓的監管。
報告提出,對存在污染風險的地塊,不一定急于修復、急于使用,不能確保安全就堅決不用,特別是不能作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用地。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用地 報告 建設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