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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取消險資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限制
銀保監會:取消險資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限制
加大對實體經濟股權融資支持力度 促進產業整合和優化升級
中國銀保監會11月13日消息,銀保監會近日發布《關于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以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加大保險資金對實體經濟股權融資支持力度,提升社會直接融資比重。
《通知》共十條,核心內容是取消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的行業限制,通過“負面清單+正面引導”機制,提升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業內人士分析,一方面,《通知》出臺可加大保險資金對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企業和科技企業的支持,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另一方面,有利于保險機構資產配置多元化,促進資產負債匹配、穩定中長期投資收益。
提供長期穩定資金
銀保監會表示,股權投資具有長期性、抗經濟周期能力強等特點,與保險資金期限長、追求長期收益特點相一致。經過多年發展,企業股權已成為保險資產配置重要品種。
數據顯示,截至9月末,保險資金通過股權直接投資、股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基金等方式,投資企業股權規模約2萬億元,占保險資金運用余額的10%,成為金融業可提供股權性資本主要機構投資者。
銀保監會表示,保險資金開展的股權投資在滿足行業資產配置需要、分散投資風險的同時,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現代產業體系發展提供了長期穩定資金,促進了產業整合和優化升級。
《通知》明確,通知所稱財務性股權投資是保險機構以出資人名義投資并持有未上市企業股權,且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保險機構及其關聯方對該企業不構成控制或共同控制的直接股權投資行為。
正面引導+負面清單
《通知》指出,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可在符合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條件下,綜合考慮償付能力、風險偏好、投資預算、資產負債等因素,依法依規自主選擇投資企業的行業范圍。標的企業所屬產業應當處于成長期、成熟期或者為戰略性新興產業,或者具有明確的上市意向及較高的并購價值。
同時,《通知》規定,標的企業不得存在以下十類情形:不具有穩定現金流回報預期和確定的分紅制度,或不具有市場、技術、資源、競爭優勢和資產增值價值;最近三年發生重大違約事件;面臨或出現核心管理及業務人員大量流失、目標市場或者核心業務競爭力喪失等重大不利變化;控股股東或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受到行政或監管機構重大處罰,或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涉及巨額民事賠償、重大法律糾紛,或股權權屬存在嚴重法律瑕疵或重大風險隱患,可能導致權屬爭議、權限落空或受損;與保險機構聘請的投資咨詢、法律服務、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等專業服務機構存在關聯關系;所屬行業或領域不符合宏觀政策導向及宏觀政策調控方向,或者被列為產業政策禁止準入、限制投資類名單,或者對保險機構構成潛在聲譽風險;高污染、高耗能、未達到國家節能和環保標準、產能過剩、技術附加值較低;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包括開發或者銷售商業住宅;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拓展公司股權投資空間
“此前保險資金開展直接股權投資有一定行業范圍限制,僅限于金融、養老、醫療等行業,其他行業雖然可采用間接股權投資方式進行,但無法享受直接股權投資的稅收優惠。”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研究員朱俊生說,取消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限制,可增加市場主體運用保險資金開展股權投資的范圍和選擇空間,有利于保險資金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某大型保險資產公司負責人表示,取消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限制,有利于公司資產配置多元化,促進公司資產負債匹配、穩定中長期投資收益。
“放開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限制,進一步拓展公司股權投資選擇空間,公司將擁有更多投資自主權,股權投資行業配置將更多元化。從中長期看,抓住好的股權投資機會將為公司提供更多投資回報。”上述負責人表示,公司中長期將加大股權投資力度,從產業協同、經濟轉型升級角度出發,積極把握優質股權投資機會。(記者 薛瑾)
編輯:王亦凡
關鍵詞:股權 投資 保險 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