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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發布意見:推動海南建設國際商事糾紛解決中心
人民網北京1月15日電 (薄晨棣)今天,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分七個部分三十條,明確了人民法院服務保障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總體要求及重點領域的具體舉措,為把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成為對外開放新高地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意見》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指導人民法院,特別是海南法院服務保障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司法政策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陶凱元表示,《意見》緊密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實際需求和發展目標,具有突出的針對性、創新性和國際性。
《意見》要求,推動制度集成創新,完善自由貿易港法治建設體系。陶凱元表示,人民法院要從完善審判組織體系、調整案件管轄范圍、推動海事審判“三合一”改革、推動行政案件異地管轄改革和機制創新、推動涉外民商事審判機制創新、推動海南建設國際商事糾紛解決中心、支持海南法院積極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參與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立法工作等方面著力,加強審判體系、機制和制度創新,推動構建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相適應的法治體系,為制度集成創新創造良好法治環境。
公正高效的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是擴大對外開放的重要保障。最高法大力支持對外開放前沿地區加強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包括支持邊境地區、重要節點城市、核心區域探索區域性的雙邊、多邊爭端解決合作機制,建立聯合糾紛解決平臺,支持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等加強國際商事審判力量建設。
此次發布的《意見》中提出,要推動海南建設國際商事糾紛解決中心,并提出六方面具體舉措。一是完善國際商事糾紛案件集中審判機制,海南涉外民商事法庭跨區域集中審理涉外民商事案件。
二是支持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國際商事糾紛解決中心,引入知名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國際商事調解組織,建立調解、仲裁、訴訟有機銜接的“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
三是最高法國際商事法庭將在海南設立聯絡點,參與協調指導海南國際商事糾紛解決中心建設相關事宜。
四是支持國際商事調解發展,探索由海南涉外民商事審判機構集中受理和審查在自由貿易港區域內設立的國際商事調解機構主持達成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案件,為國際商事調解組織參與調解提供專業、高效的司法保障。
五是支持國際商事仲裁發展。支持境外國際仲裁機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業務機構開展仲裁業務。支持在自由貿易港區域內注冊的企業之間約定在特定地點、按照特定仲裁規則、由特定人員對相關爭議進行仲裁。依法支持和保障中外當事人在仲裁前和仲裁中的財產保全、證據保全、行為保全等臨時措施的申請和執行。
六是進一步完善“一站式”訴訟服務和多元解紛平臺,推動海南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全面轉型升級,為中外當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解紛服務。
此外,在發揮審判職能,推動構建與高水平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政策制度體系方面,《意見》選擇貿易投資自由便利、產權保護、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運輸往來自由便利、生態環境保護、數據安全有序流動、互聯網交易合法權益保護等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中亟需加大司法保護的七個重點領域,強化審判職能、提升保障能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推動構建與高水平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政策制度體系。
編輯:王亦凡
關鍵詞:海南 商事 國際 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