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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規定在藥店購買退熱、止咳藥品需實名登記
新華社南京1月16日電(記者 沈汝發)據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的信息,從15日起,在南京市零售藥店對購買退燒、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藥品人員實行實名信息登記制度。
據介紹,為最大限度阻斷疫情傳播風險,充分發揮零售藥店的早期監測作用,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廣大市民在購買退燒、止咳、抗病毒、抗生素藥品時應實名登記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住址、所購藥品名稱、類型、數量以及人員體溫等信息。同時暫停上述藥品的網上銷售、購買服務。
南京市要求,需要去藥店購買退燒、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藥品時務必隨身攜帶身份證,幫助家人購買相關藥品時請同時攜帶好購買人和使用人的身份證件,在購藥過程中積極配合藥店工作人員現場測量體溫并對相關情況進行登記。如有體溫異常的,要佩戴好口罩盡快至就近的發熱門診就醫。(完)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購買 藥品 藥店 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