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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擬立法強化法律援助 發生工傷交通事故等有望可申請法援
新華社北京1月20日電(記者白陽)法律援助法草案20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初次審議。草案對法律援助的范圍、程序、相關機構和人員等作出規定,將進一步強化公民合法權益保障。
草案明確,法律援助是國家為經濟困難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當事人無償提供的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值班律師法律幫助等法律服務。
草案擴大了民事法律援助的范圍,規定對于請求工傷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藥品安全事故、醫療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事項,如果公民需要代理但因為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此外,對于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等事項,如果公民需要代理但因為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也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在刑事法律援助方面,草案規定,如果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屬于未成年人,盲、聾、啞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人等情形,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設立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設置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聯絡點,就近受理法律援助申請。法律援助機構可以在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看守所等場所派駐值班律師,依法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
編輯:王亦凡
關鍵詞:法律援助 申請 機構 立法 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