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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世界濕地日:濕地保護進入“快車道” 仍需政策、監管發力
人民政協網北京2月2日電(記者 王碩)2月2日,是第25個世界濕地日。今年的主題是“濕地與水”,重在強調濕地對維持全球淡水儲量和水質的重要貢獻,突出水和濕地之間“同生命、互相依”的關系,鼓勵公眾共同行動,為保護修復濕地做出努力。
濕地,被稱為“地球之腎”,是全球重要生態系統之一,具有涵養水源、凈化水質、維護生物多樣性、蓄洪防旱、調節氣候和固碳等重要的生態功能,對維護我國生態、糧食和水資源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我國濕地面積為5360萬公頃,僅次于加拿大、俄羅斯、美國,位居亞洲第一、世界第四。
在世界濕地日當天,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發布“十三五”我國濕地保護情況以及《中國國際重要濕地生態狀況》白皮書。監測顯示:“十三五”期間我國濕地保護進入“快車道”;2019年,我國國際重要濕地生態狀況總體保持穩定。
“十三五”期間濕地保護進入“快車道”
記者在2月2日召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十三五”期間,通過統籌推進濕地保護與修復工作,我國新增濕地面積20.26萬公頃,濕地保護率達到50%以上,濕地保護發展進入了“快車道”。
數據顯示:“十三五”期間,我國安排中央投資98.7億元,實施濕地保護與恢復項目53個,濕地生態效益補償補助、退耕還濕、濕地保護與恢復補助項目2000余個;目前全國共有23個省(區、市)發布省級重要濕地811處,25個省(區、市)出臺省級重要濕地認定標準(指標);截至2020年,國家濕地公園共899處。2018年我國提交的有關小微濕地保護決議草案成為《濕地公約》決議,指導全球小微濕地保護修復工作。我國提名的6個城市獲得全球首批“國際濕地城市”稱號。
在發布會上,中國國際濕地公約履約辦公室正式發布了《中國國際重要濕地生態狀況》(以下簡稱白皮書)。白皮書顯示,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國列入《濕地公約》國際重要濕地名錄的濕地有57處(內地56處,香港1處),面積達694.86萬公頃。與2015年至2018年相比,2019年我國內地56處國際重要濕地的生態狀況總體保持穩定。相關國際重要濕地土地(水域)利用方式向著有利于濕地生態的方向改變,濕地生態系統的完整性進一步增強。
濕地保護仍面臨巨大挑戰
在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國濕地保護仍面臨巨大挑戰。
以國際重要濕地為例,白皮書指出,目前仍面臨著氣候變化、環境污染、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偷獵盜捕等威脅。
比如,受氣候變化影響,青海鳥島的源頭冰川、凍土融化,引起水位持續上漲,湖泊淹沒區逐年擴大,漁鷗、斑頭雁、棕頭鷗等鳥類棲息地縮減。四川若爾蓋濕地、四川長沙貢瑪濕地等西部濕地因氣候干旱導致鼠害增加,部分濕地有所退化。
同時,受農業、生活或工業污染排放影響,湖南東洞庭湖、內蒙古達賚湖、廣東惠東港口海龜、黑龍江興凱湖等近20處國際重要濕地面臨污染物超標,水質退化威脅。
在近日中央第七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反饋的督察情況中也提出,目前存在治理能力與生態保護要求不相適應的情況。相關保護規劃標準和正負面清單制度不完善,分級分類管理制度沒有落實,大量有重要生態價值的濕地長期游離在有效保護范圍外,一些濱海、濱河、濱湖濕地被侵占蠶食。
“十四五”實施一批濕地保護修復國家重點工程項目
面對濕地保護現狀,國家林草局濕地管理司副司長李琰表示,在“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國家林草局將在完善法律法規、實施修復工程、加強監督管理等方面發力,全面推進濕地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1月20日,我國首部濕地保護法律——濕地保護法草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目前正在公開征求意見中。草案明確了濕地保護方式,提出了濕地利用要求,規范了濕地修復原則、責任主體、修復方案及措施等。
李琰指出,這部專門立法將有利于從生態系統的整體性和系統性出發,建立覆蓋全面、體系協調、功能完備的濕地保護法律制度體系,為強化濕地保護和修復提供法治保障。
面向“十四五”,李琰表示,國家林草局將編制和修訂《國家重要濕地管理辦法》和《國家重要濕地認定和名錄發布規定》等濕地保護管理的配套法規、制度和標準規范。實施一批濕地保護修復國家重點工程項目,做好長江經濟帶、京津冀等國家重大戰略的濕地保護修復工程。同時,在進一步明確濕地監測分工的基礎上,重點做好國際和國家重要濕地監測工作,構建國家、省級和濕地地點的三級監測體系。探索濕地保護與合理利用的有效模式,引導人們轉變生產生活方式,促進改善濕地所在地民生,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
編輯:王亦凡
關鍵詞:濕地 保護 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