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三十多年后,全國人大組織法和全國人大議事規則將迎來修改。兩部法律修正草案5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皥猿秩^程民主”寫入草案,增加對國家監委及其主任的質詢、罷免制度,加強對代表依法履職的支持和保障,規定特殊情況全國人大常委會可決定適當提前或推遲召開會議,并加強了會議公開,適當精簡會議程序,提高大會議事質量和效率。兩部法律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重要制度保障,對其修改必將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完善發展。(記者陳菲、白陽)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全國人大 修改 施行 十多年 組織法
關于我們| 廣告服務| 網站律師| 網站聲明| 聯系我們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管·人民政協報社主辦法律顧問: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 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聞和各種信息未經協議授權不得使用或轉載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20070號 京ICP備09078172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35063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79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88146989 舉報郵箱:rmzxw@rmzxb.com.cn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