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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中央事權,合法合規合例
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陳舒、查文曄)連日來,關于全國人大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話題持續受到關注。為何要完善?中央主導的法理依據是什么?對香港民主政治和民眾權利將產生怎樣的影響?針對外界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內地權威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作了解析。
一段時間以來,特別是2019年“修例風波”發生后,香港選舉亂象日益凸顯,反中亂港勢力和本土激進分離勢力利用相關平臺和政治身份,鼓吹“港獨”,肆意“攬炒”,加緊謀奪香港管治權,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繁榮穩定。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表示,這些亂象充分說明香港民主政治制度出現了嚴重的變質危機。部分議員公然破壞憲制,甚至企圖癱瘓憲制,背叛了香港整體利益,更危害國家利益。香港本地沒有足夠強大的糾錯動力和能力,若任其發展,香港將大禍臨頭,改革選舉制度成為迫在眉睫的當務之急。
專家分析指出,全國人大根據憲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的有關規定,擬作出關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就是要從制度機制上堵塞漏洞,筑牢“愛國者治港”屏障,具有堅實的政治基礎和法治基礎。
“中央主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完全合法合規合例。這是中央根據憲法和基本法享有的憲制權力,也是中央承擔的憲制責任,不容置疑。”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臺港澳研究中心主任齊鵬飛表示,縱觀香港回歸近24年來的發展實踐,其政治制度和政治體制包括選舉制度的主導權、決定權都在中央。本次中央從憲制層面修改和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所采用的“決定+修法”的方式,充分體現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的精神,有利于香港各界凝聚共識,也符合香港民主政制發展的實際。
他指出,由中央決定地方的選舉制度,是世界上單一制國家共同的憲制通則和普遍的政治實踐。在香港實行“一國兩制”,這并未改變中國單一制國家的結構形式。中央對香港享有全面管治權,決定地方選舉制度從來都是中央事權。
齊鵬飛表示,修改和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為了充分保障香港民眾更好地行使民主權利,讓香港民眾更廣泛、更均衡地享有政治參與權。從決定草案說明中可以明晰地看到,此次修改和完善的落腳點是為了回歸香港特區民主政制發展包括選舉制度設計的初心,回歸“愛國者治港”的本源,按照切合國情區情以及依法依規、循序漸進、均衡參與、行政主導的規則,穩步推進香港民主政制發展。
陳端洪也認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就要回到基本法的初心上來。在選舉問題上,初心就是“愛國者治港”,治理者的愛國義務是不言而喻的基本政治道德義務。長遠來說,完善選舉制度還有利于改善香港選舉文化,澄清香港政治生態,這符合香港社會整體利益和廣大市民切身利益。因此,中央主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體現了對香港特區和香港市民的最大關心。
編輯:劉紅色
關鍵詞:香港 選舉制度 完善 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