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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門聯合印發《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評價導向
近日,教育部、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切實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全面深化義務教育教學改革,促進義務教育內涵發展和質量提升,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以學生發展質量評價為關鍵
《評價指南》從縣域、學校、學生3個層面提出了具體指標,以學生發展為基礎,彼此協調、相互銜接,從不同維度對義務教育質量進行評價,構成系統的評價體系。
“《評價指南》的一個核心就是把學生發展質量評價作為整個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的關鍵環節,把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作為一條紅線貫徹始終。”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介紹,其中,學生發展質量評價主要包括學生品德發展、學業發展、身心發展、審美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5個方面重點內容,旨在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培養適應終身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正確價值觀、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
教育質量最終要體現在培養對象的發展質量上。“在過去的教育管理和實踐中,我們對課程、教材等環節關注得比較多,但對教育工作的結果、學生發展的質量關注不夠多,對投入產出效益的關注不夠多。”北京師范大學校長董奇表示,這次《評價指南》把學生實際發展狀況作為檢驗教育效果的核心指標,這就要求3個層面的指標,都圍繞立德樹人這個根本任務,讓學生有獲得感。
不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
此次發布的《評價指南》是由六部門共同印發,反映出評價的指標內容、組織實施和結果應用,都不只是教育系統內部的事,而是涉及地方黨委政府多個部門。
縣級義務教育評價所列的一些考察點,都對相關部門提出了明確要求。比如“選配政治素質過硬、熱愛教育事業、尊重教育規律、有較強組織協調能力的干部擔任縣級教育部門書記、局長”“合理規劃城鄉學校布局,保障義務教育學位供給”“依照標準足額核定教職工編制”等。
“當前義務教育階段存在唯分數、唯升學傾向,既有教育系統內部不遵守教育規律、不落實教學常規的因素,也與少數地方黨委政府的片面教育政績觀、質量觀有關,還有社會上唯學歷唯文憑用人導向的影響。”浙江省教育廳副廳長陳峰表示。對此,《評價指南》細化了考查要點,如針對唯分數、唯升學傾向,提出“不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單純以升學率評價學校、校長和教師”;針對教師負擔重問題,提出“嚴格控制面向學校的各類審批、檢查驗收、創建評比等活動,規范各類‘進校園’活動,減輕校長、教師非教育教學任務負擔”。
強調對教育過程質量的追求
“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實施工作要注重優化評價方式方法,不斷提高評價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呂玉剛介紹,《評價指南》特別注重結果評價與增值評價相結合,即在關注學生發展、學校辦學、縣域義務教育發展合格程度的同時,關注其發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進步程度,科學評判地方黨委政府、學校和教師的努力程度;注重綜合評價與特色評價相結合,關注縣域、學校全面育人整體成效和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的同時,注重差異性和多樣性,關注每一所學校和每一名學生,促進學校特色發展和學生個性發展。
“質量評價不等同于結果評價,應通過強化過程質量來確保結果質量。”上海市教委副主任賈煒談道,長期以來,社會上對教育功利的評價弱化了對教育過程質量的追求,刷題、應試、搶跑等問題層出不窮,短時間內難以明顯改觀。此次《評價指南》的指標設計從考察教育教學管理過程出發,規制了各類行為,讓政府、學校、教師有抓手,有可檢驗的標準,引導社會各界,讓教育回歸本原。
《 人民日報 》( 2021年03月19日 12 版)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評價 發展 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