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 聞 >國際
緬甸反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涉緬甸決議草案
緬甸外交部副部長覺繆圖(Kyaw Myo Htut)3月25日在內比都表示,緬甸政府反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6次會議未經表決通過的“涉緬甸決議草案”,并否認了未來由國際刑事法院審理涉緬甸案件的可能性。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于當地時間24日在日內瓦舉行了第46屆會議中的最后一次會議,會議未經表決通過了一份“涉緬甸決議草案”,決議對緬甸當局“過度使用武力”表示震驚,要求緬甸軍方立即釋放溫敏和昂山素季,恢復民主進程。緬甸外交部副部長覺繆圖以視頻方式參加了會議,他在會議上表示,決議內容是片面的,不正確的,缺乏事實和根據,帶有明顯的政治傾向。他補充說,該決議并不能為解決緬甸問題提供幫助,而是會阻礙緬甸實現和平穩定與民族和解。
覺繆圖表示,緬甸政府堅決拒絕未來由國際刑事法院(ICC)審理涉緬甸案件的可能性。他說:“緬甸并不是《羅馬規約》的締約國,國際刑事法院對緬甸沒有任何管轄權。”(總臺記者 高佳義)
編輯:王亦凡
關鍵詞:緬甸 決議 聯合國 國人 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