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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經營貸違規入樓市迎來強監管
新華社北京3月26日電(記者李延霞)針對備受關注的經營貸違規入樓市問題,銀保監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26日聯合發布通知,從借款人資質核查、信貸需求審核、貸款期限管理、抵押物管理等方面提出嚴格要求。
《關于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借款人資質核查,不得向無實際經營的空殼企業發放經營用途貸款。對企業成立時間或受讓企業股權時間短于1年,以及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于1年的借款人,要進一步加強借款主體資質審核。
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對經營用途貸款需求進行穿透式、實質性審核。密切關注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松對真實貸款需求的審查。不得向資金流水與經營情況明顯不匹配的企業發放經營性貸款。貸款期限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對期限超過3年的經營用途貸款,要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
貸款抵押物管理方面,通知要求重點審查房產交易完成后短期內申請經營用途貸款的融資需求合理性,對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于1年的,審慎確定貸款抵押成數。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于3年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定期核查貸款使用情況并保存核查記錄。
此外,通知要求加強貸中貸后管理,防范企業通過關聯方規避受托支付要求。加強貸后資金流向監測和預警,不得以已開展受托支付為由弱化貸后資金管控。一旦發現貸款被挪用于房地產領域的將立刻收回貸款,壓降授信額度,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通知要求,各銀保監局、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聯合開展一次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專項排查,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加大對違規問題督促整改和處罰力度。
編輯:王亦凡
關鍵詞:經營 貸款 抵押 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