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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署中職招生工作:堅持高中階段教育職普比大體相當
4月6日,教育部官網發布《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堅持高中階段教育職普比大體相當,廣泛招收往屆初高中畢業未升學學生、城鄉勞動者、退役軍人、退役運動員、下崗職工、返鄉農民工等。
《通知》明確,堅持把發展中職教育作為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和建設中國特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重要基礎,保持高中階段教育職普比大體相當。推動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科學制訂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并嚴格實施。職普比例較低的地區要重點擴大中等職業教育資源,要提高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積極拓寬生源渠道,廣泛招收往屆初高中畢業未升學學生、城鄉勞動者、退役軍人、退役運動員、下崗職工、返鄉農民工等。
《通知》還要求規范中職考試招生行為,各地要加快建設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統一招生平臺,精準服務區域發展需求。要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公開職責,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規范招生秩序,實施“陽光招生”。要建立健全中職學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向社會明確告知公示網站,做到詳實、準確、及時公示。要以零容忍態度嚴懲招生過程中的違規違法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依紀依規追責問責。對不具備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辦學資質的學校和未經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中職異地分校、辦學點,要堅決取締招生資格。
在中職學校學生學籍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各中職學校要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做到專人負責、管理和操作,做好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和在校生學年電子注冊工作,嚴格程序,嚴格審核,確保在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學籍電子注冊工作。2021年教育部實施中職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數據質量通報制度,各地各校中職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數據質量情況納入優質中職學校和優質專業遴選以及2022年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轉移支付的重要考量因素。
《通知》還要求加強招生宣傳和服務,準確解讀國家職業教育助學政策,對家庭經濟困難考生、殘疾考生、“兩后生”等群體給予更多的關懷和幫助,不讓一個新生因經濟困難而放棄入學。
編輯:王亦凡
關鍵詞:中職 高中 招生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