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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侵犯人權五宗罪之一:殖民主義罪孽深重
新華社北京4月11日電 (國際觀察)美國侵犯人權五宗罪之一:殖民主義罪孽深重
新華社記者
自詡“人權楷模”的美國孜孜不倦炮制針對別國的人權謊言,對本國的人權劣跡卻選擇性無視。
回看歷史,美國在建國后上百年的時間里,為掠奪土地和資源,通過西進運動等系統(tǒng)性地驅逐、屠殺北美大陸原住民——印第安人,導致其人口從15世紀末的約500萬減少至20世紀初的約25萬。這樣的反人類罪行,罄竹難書。
屠刀霍霍
初登北美大陸的歐洲殖民者曾得到印第安人的幫助。可是,隨著經濟發(fā)展和人口激增,這些殖民者對土地的需求隨之高漲,而他們獲取土地的手段就是驅趕和屠殺印第安人。
1812年,美國政府一邊與英國交戰(zhàn),一邊大肆屠戮俄亥俄州以及密西西比州東部的印第安部落。1814年,美國總統(tǒng)詹姆斯·麥迪遜頒布法令,規(guī)定每上繳一個印第安人的頭蓋皮,美國政府將獎勵50美元至100美元。具體辦法是:殺死一名印第安婦女或12歲以下兒童獎勵50美元,殺死一名12歲以上印第安男子獎勵100美元。當時的美國統(tǒng)治者對印第安人實行的是不分男女老幼的無差別屠殺。
歷史學家指出,在殘忍殺戮和驅逐下,到19世紀中葉,美國東部的許多印第安部落遭遇了真正的滅頂之災——這一地區(qū)“只剩下作為單個公民的印第安人”。
煽動丑化
從19世紀中葉起,美國人又將貪婪之手伸向廣袤的西部。美國幾任總統(tǒng)簽署大量法令,鼓勵白人對印第安部落發(fā)起血腥屠殺。印第安人還被美國輿論丑化為“接近魔鬼”的強盜,白人群體中“殺死印第安人”的呼聲不斷高漲。
1862年12月26日,在美國總統(tǒng)林肯的命令下,明尼蘇達州曼卡托地區(qū)的30多名印第安部落神職人員和政治領袖被絞死,這是美國歷史上最大規(guī)模的集體執(zhí)行死刑。
從19世紀60年代到90年代,林肯頒布的《宅地法》把屠殺印第安人的活動推向高潮。該法規(guī)定,每個年滿21歲的美國公民只需繳納10美元登記費,就能在西部獲得不超過160英畝(約合64.75公頃)的土地。在土地和賞金的誘惑下,白人紛紛跑到印第安人所在區(qū)域展開大肆屠殺。
“血淚之路”
1831年冬天,在美國政府武力威脅下,喬克托族人成為第一個被迫向西搬遷的印第安部落。他們沒有得到來自政府的任何幫助,數(shù)千人在漫長旅途中死亡。
19世紀30年代,居住在美國東部的印第安人,被強迫遷移至密西西比河以西地區(qū)。許多印第安人離開故土,成千上萬的人因為饑寒交迫或疾病死在路上。對于這條上演無數(shù)慘劇的遷徙之路,后人將其稱為“血淚之路”。
歷史學家認為,時任總統(tǒng)安德魯·杰克遜應對這一悲劇負主要責任。杰克遜在1830年簽署《印第安人搬遷法》,授權聯(lián)邦政府將印第安人從密西西比河以東遷移至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領地”。雖然這部法律寫著政府在與印第安人談判時要采用公平、和平的方式,但實際上,美國政府經常無視這些條文,采取強制手段迫使印第安人搬遷。
殺牛趕人
為提高系統(tǒng)性驅逐印第安人的效率,美國政府還曾使出損招:獵殺北美野牛。數(shù)量一度達到數(shù)千萬頭的北美野牛是印第安人賴以為生的主要衣食來源。從19世紀70年代起,美國聯(lián)邦政府雇傭大批獵手殺戮野牛。瘋狂的獵殺行動一直持續(xù)到20世紀初,使北美野牛幾乎陷入滅絕。
美國政府為印第安部落劃出“保留地”后,靠捕獵野牛為生的一部分印第安人為了追蹤野牛群,依然居無定所、到處移動。而美國政府不希望印第安人離開“保留地”。他們的算計是,“讓北美野牛消失”能加快實現(xiàn)這個目標。
在白人瘋狂捕殺下,野牛數(shù)量銳減。印第安部落不得不退縮到美國政府規(guī)定的“保留地”。
畫地為“牢”
19世紀50年代起,美國政府對印第安人實行“保留地”制度,把印第安人安置在指定的居住地,但這些地方幾乎都是當時十分貧瘠的區(qū)域。通過這種方式,白人繼續(xù)不斷侵占印第安人原來的土地。1887年至1933年間,全美印第安人被奪走大約9000萬英畝(約合36.42萬平方千米)土地,占1887年印第安人擁有土地總量的65%。
與此同時,為了同化印第安人,美國政府推行“美國化”教育,設立針對印第安人的“保留地”寄宿學校、“保留地”外寄宿學校、勞務培訓學校等。印第安年輕人還可以進入公立白人學校和大學,但入學后必須放棄印第安傳統(tǒng)。經年累月,印第安部落社會和傳統(tǒng)文化被逐漸瓦解。
編輯:劉紅色
關鍵詞:印第安人 美國 印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