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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發布個人信息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本報北京4月22日電 (記者 張璁)最高人民檢察院22日發布檢察機關個人信息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包括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檢察院訴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公民個人信息民事公益訴訟案等11件。據介紹,對互聯網企業未履行個人信息管理和保護義務的,檢察機關將通過公益訴訟要求其承擔公益損害責任,推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在最高檢發布的11件典型案例中,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涉及教育、市場監管、公安、網信、農業農村等行政機關個人信息監管、政府信息公開問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涉及通過技術軟件、物業服務等不同手段非法獲取并交易個人信息問題。除了依法打擊行為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行為,檢察機關還將網絡運營者作為共同被告要求承擔公益損害責任。
據了解,個人信息保護目前屬于檢察公益訴訟新領域。最高檢2020年9月出臺《關于積極穩妥拓展公益訴訟案件范圍的指導意見》,明確將個人信息保護作為網絡侵害領域的辦案重點。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5個省級人大常委會作出關于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其中有19個省份明確要求檢察機關積極穩妥開展個人信息保護領域公益訴訟。
《 人民日報 》( 2021年04月23日 11 版)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公益 訴訟 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