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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醫務人員可安排帶薪休假
三部門聯合印發指導意見 六大舉措保護關愛醫務人員 提高醫務人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期間薪酬
抗疫醫務人員可安排帶薪休假
近期,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于建立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通知》),就建立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長效機制,從保障工作條件、維護身心健康、落實待遇職稱政策等提出6個方面意見。其中明確,要保障醫務人員合理休息休假時間,避免過度勞累,醫療衛生機構可根據醫務人員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的時間長短、危重程度等因素,及時為其安排帶薪休假。《通知》還指出,要提高醫務人員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期間的薪酬待遇。
防護物資重點向防控一線投放使用
在保障工作條件方面,《通知》提出,有關部門要切實為醫務人員(含疾控人員,下同)提供良好的工作和休息條件。加強職業暴露防護設施建設和防護設備配置。完善辦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建設,營造有利于醫務人員工作的良好環境??茖W預判醫用防護物資需求,加強醫用防護物資儲備。切實做好醫療衛生機構內部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加強全員培訓,全面落實標準預防措施。
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加強對防護物資的統籌調配,要重點向防控一線投放使用,切實保障醫務人員防護物資需求。
維護醫務人員身心健康十分必要。醫療衛生機構要結合崗位特點和工作強度,合理設置工作崗位、配備醫務人員,科學安排診療護理班次,保障醫務人員合理休息休假時間,避免過度勞累。按照規定為醫務人員安排帶薪年休假,在休假期間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通知》指出,醫療衛生機構可根據醫務人員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的時間長短、危重程度等因素,及時為其安排帶薪休假。增加的帶薪休假不含公休和法定節假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天數,可在兩個年度內使用。工作任務結束后,根據需要組織相關健康體檢和療養、休養。
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期間的薪酬
在落實待遇職稱政策方面,《通知》要求,要嚴格落實“兩個允許”要求,深化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醫療衛生機構薪酬水平,注重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穩定收入和有效激勵。
《通知》還指出,要提高醫務人員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期間的薪酬待遇。按照相關規定,及時發放臨時性工作補助。對公益目標任務完成好、考核優秀的醫療衛生機構,核增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
將醫務人員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現實表現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表現突出的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編制外醫務人員,所在單位可按規定予以直接聘用或組織專項招聘;參加其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對暫時難以入編的醫務人員,鼓勵所在單位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屬于勞務派遣用工的,鼓勵與其直接簽訂勞動合同。
對符合規定的認定工傷情形的,開辟工傷認定綠色通道,保障醫務人員及時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盡量不安排雙職工醫務人員同時到一線
《通知》指出,要對醫務人員加強人文關懷,做好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醫務人員的家屬保障工作。深入了解醫務人員家庭情況,建立臺賬,分類施策,切實解決其后顧之憂。盡量不安排雙職工的醫務人員同時到一線工作。不安排孕期或哺乳期醫務人員到一線工作。對家有老人、孩子的要統籌安排,盡可能使其兼顧家庭,同時建立社區干部聯系幫扶制度,幫助解決其老幼照護等實際困難。開通醫務人員家屬就醫綠色通道。對于醫務人員子女教育給予更多幫助關愛。
鼓勵和支持各地在中國醫師節、國際護士節等節日期間,為醫務人員提供參觀游覽公園、博物館、展覽館、名勝古跡等優待政策。鼓勵和支持各保險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向醫務人員贈送相關保險等。
關注
依法嚴厲打擊各類
涉醫違法犯罪行為
《通知》要求,要創造安全的執業環境。健全完善醫療衛生機構安全保衛制度,加強安保力量建設,主動排查調處化解各類醫患矛盾糾紛。加強安全防范能力建設,完善安防設施、安檢設備等,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提升其安全防范意識。
依托建設“平安醫院”活動工作小組,鞏固多部門聯動的分工協作機制。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對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行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為醫務人員和廣大患者創造平安診療環境。
在弘揚職業精神方面,《通知》明確,要利用多種形式和渠道,大力加強對醫務人員職業精神的宣傳力度,注重發掘醫務人員先進典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時開展醫務人員獎勵,對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及時予以表彰。做好因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而犧牲殉職人員的烈士評定和褒揚工作,全面做好撫恤優待。(記者 蔣若靜)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醫務人員 安排 突發 公共衛生 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