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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是三孩生育政策,為什么現在實施?
7月20日公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提出,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這是十八大以來,繼先后實施單獨兩孩和全面兩孩政策之后,我國人口政策的又一次重大調整。那么,為什么是三孩生育政策,又為什么選擇現在實施呢?
放開三孩,力度適宜
首先,三孩生育政策綜合考量了我國人口數量和人口結構兩個問題。近些年來,我國人口態勢發生了顯著變化,人口增長速度明顯放緩,但是人口數量眾多的基本國情沒有發生根本改變,我國仍然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國家,將來的人口數量也將長期位居世界前兩位。群眾深有體會的就業難、上學難、交通難、就醫難等問題,與人口眾多密切相關。同時,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加深,人口結構對經濟社會發展帶來新挑戰。因此,現階段和今后相當長的時期內,人口數量壓力和人口結構挑戰并存是我國人口形勢的基本特征。對此,要整體認識、全面理解。既不能只看到人口眾多的數量壓力,也不能只看到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結構挑戰。實施三孩政策,就是要兼顧應對人口數量壓力和人口結構挑戰兩個問題,體現了從人口眾多的基本國情出發、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邏輯。
其次,三孩生育政策有利于促進人口發展的平衡。現階段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就人口發展領域來說,隨著生育意愿的變化,目前三孩已經可以滿足絕大部分群眾的生育需求。但是,部分欠發達地區以及具有男孩偏好的人群的生育意愿仍然相對較高。實施三孩政策,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配套措施,有利于促進不同群體間、不同地區間的人口發展的平衡,有利于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再次,三孩生育政策有利于促進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我們黨對人民的莊嚴承諾,是人民群眾的共同期盼。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一個都不能少,一個都不能掉隊。我國人均國民收入已經超過1萬美元,越來越接近邁入高收入國家行列,具備了讓每個人都過得更好、更有幸福感的條件。同時,部分地區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的任務依然艱巨。如果一個家庭有四個、五個甚至更多孩子,可能出現返貧現象。實施三孩政策,有利于引導群眾負責任的生育,避免少數人出現生育子女過多、養育負擔過重、生活壓力過大而導致生活水平不高甚至返貧等社會問題,有利于促進全體人民的共同富裕。
現在實施,時機恰當
首先,現在實施三孩生育政策是在全面科學評估全面兩孩政策效應后作出的決策。一項新政策的出臺,首要需要對原有政策進行全面科學的評估。經過5年多時間,全面兩孩政策在釋放群眾生育潛力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監測評估結果顯示,全面兩孩政策累積效應在2016和2017年最顯著,2018和2019年趨于減弱,到2020年基本釋放完畢。從全面兩孩政策實施效果看,生養壓力大、女性面臨的工作家庭沖突等因素顯著抑制了群眾的生育意愿,生育潛力還有進一步釋放的空間。在全面兩孩政策效應得到科學評估的前提下,實施三孩政策,是兩孩政策的有序銜接,是積極而穩妥的舉措。
其次,現在實施三孩生育政策是以高質量人口數據作為支撐作出的決策。生育政策調整的社會影響大,如何調整和何時調整都要有高質量的人口數據支撐,否則既有風險,又不易形成共識。2020年開展的第七次人口普查提供了我國最新的、高質量的、詳實的人口數據。此時實施三孩政策,具有堅實可靠的人口數據支撐,能夠保障決策的科學性,也有利于最大程度取得社會共識。
再次,現在實施三孩生育政策是著眼于用好相關配套措施有效發揮作用窗口期作出的決策。未來五到十年,是我國人口數量和結構發生顯著變化的時期。“十四五”時期我國人口總量將繼續增長,“十五五”時期進入人口負增長階段。同時,我國正處于以低齡化為主的老齡化時期,“十四五”時期將進入中度老齡化階段。在“十四五”開局之時,實施三孩政策,有利于促進全社會客觀認識低生育率對經濟社會的影響,有利于推動生育政策相關配套措施的出臺和落實。
(作者系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 王欽池)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政策 生育 人口 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