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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黃河流域青海段部分水域實行禁捕
工人日報訊(記者邢生祥)記者近日從青海省農業農村廳獲悉,為養護黃河水生生物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促進黃河流域青海段生態文明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青海決定自2021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對黃河流域青海段部分水域實行禁捕,嚴禁一切天然魚類捕撈活動。
位于青藏高原東北部的青海是長江、黃河、瀾滄江的發源地,生活在這里的水生野生動物多數為我國特有的高原珍稀物種。禁捕水域主要包括:黃河流域青海段干流,扎陵湖、鄂陵湖,重要支流大通河、湟水河、隆務河、格曲河、東柯曲河、西柯曲河、澤曲河、曲什安河和大河壩河。在禁捕水域嚴禁任何個人和單位布設刺網、圍網、拖網等網具捕撈一切天然魚類資源。
青海省農業農村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禁漁是我國黃河流域長度最長的一次禁漁,且是全年禁漁。禁捕期內扎陵湖、鄂陵湖、黃河尖扎段、黃河貴德段等7個特有魚類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禁止一切垂釣活動。為保證當地漁民的經濟收入,每年8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間在龍羊峽保留池沼公魚的捕撈期,其間只限捕撈大水面增殖的池沼公魚,嚴禁捕撈其他魚類資源。
此外,在禁捕水域和禁捕期限內,因資源調查、科研等特殊原因需要采捕天然魚類資源的,須經省級人民政府漁業主管部門批準。
編輯:王亦凡
關鍵詞:禁捕 青海 黃河流域 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