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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汽車數據被無序收集、違規濫用?規定來了!
新華社北京8月20日電(記者王思北)記者20日從國家網信辦獲悉,國家網信辦、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近日聯合發布《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規范汽車數據處理活動,促進汽車數據合理開發利用。此規定將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汽車產業涉及國家經濟、裝備制造、金融、交通運輸、生產生活等諸多領域,汽車數據處理能力日益增強、汽車數據規模龐大,同時暴露出的汽車數據安全問題和風險隱患也日益突出。“比如,汽車數據處理者超越實際需要,過度收集重要數據;未經用戶同意,違規處理個人信息,特別是敏感個人信息;未經安全評估,違規出境重要數據等。”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出臺規定一是防范化解汽車數據安全風險的實踐需要,二是保障汽車數據依法合理有效利用的客觀需要。
規定倡導,汽車數據處理者在開展汽車數據處理活動中堅持“車內處理”“默認不收集”“精度范圍適用”“脫敏處理”等數據處理原則,減少對汽車數據的無序收集和違規濫用。
同時,規定明確,汽車數據處理者應當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責任,充分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權益。開展個人信息處理活動,汽車數據處理者應當通過顯著方式告知個人相關信息,取得個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汽車數據處理者開展重要數據處理活動,應當遵守依法在境內存儲的規定,加強重要數據安全保護;落實風險評估報告制度要求,積極防范數據安全風險;落實年度報告制度要求,按時主動報送年度汽車數據安全管理情況。
編輯:羅文
關鍵詞:汽車 數據 規定 數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