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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結構調整和重組將做好“五個聚焦”
人民政協網8月25日電 黨的十九大以來,國務院國資委按照“一條主線、五個著力”思路,以“做強做優做大中央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為主線,著力中央企業戰略性重組、專業化整合、并購、“兩非”(非主業、非優勢)剝離和“兩資”(低效資產、無效資產)清退、“壓減”等五個重點,不折不扣做好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有效推動了國有經濟布局結構不斷優化。8月25日,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翁杰明在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工作媒體通氣會上做了上述通報。
推進中央企業集團層面戰略性重組,是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優化結構調整、提升資源配置效率的重要舉措,對于維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具有重要意義。黨的十九大以來,中央企業集團層面戰略性重組進入新的加速賽道,先后完成了一批資產規模大、影響深遠的重組項目,共涉及6組12家中央企業。如中船集團與中船重工重組,是應對國際造船業整體產能過剩,提升我國船舶工業國際競爭力和話語權的積極舉措,對國際造船市場格局產生重要影響。“兩船”重組整合了行業優勢資源,艦船研發制造進展大大加快,企業經營效益大幅提升。重組后的新集團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凈利潤均居世界造船集團第一,企業市場地位更加穩固、國際競爭力顯著增強。
專業化整合是從根本上減少重復投資和同質化競爭的有效手段,對于提高產業集中度和企業核心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黨的十九大以來,國資委以相關領域行業體制改革為契機,通過資產重組、股權合作等方式,穩步推動中央企業之間的專業化整合,取得良好成效。2020年國家管網集團通過市場化方式收購三大石油公司相關管道資產,打破我國油氣干線管道主要由三大石油公司實行上中下游業務一體化經營的傳統格局,提升互聯互通水平,推動具有中國特色的“X+1+X”油氣市場運營機制和“全國一張網”新格局初步形成,有效保障了我國油氣能源安全穩定供應。
并購是企業實現快速發展的有效途徑。黨的十九大以來,國資委指導中央企業圍繞國家需要,圍繞主責主業、重點關鍵領域,積極穩妥開展并購工作,有效促進了產業轉型升級和企業高質量發展。其中,圍繞深化央地合作開展并購的樣本——鞍鋼與遼寧省最大國有企業本鋼強強聯合,粗鋼產能達到6300萬噸,營業收入達到3000億元,位居國內第二、世界第三,成為真正的東北“鋼鐵航母”,推動形成“南有寶武,北有鞍鋼”的鋼鐵產業新格局。在這一重組過程中,國資委會同各方打出了一套六措并舉的改革“組合拳”,包括“推動中國誠通和中國國新增資參與鞍鋼股權多元化改革、遼寧省無償劃轉51%股權給鞍鋼、有序推進本鋼債務重組、積極引入優秀民營企業參與本鋼混合所有制改革、推進鋼鐵板塊和鐵礦石板塊整合運作、同步建立市場化機制工作方案”等,打造央地國企綜合性改革示范。
“兩非”剝離、“兩資”清退兩個專項的開展,實現國有資本“有進有退”,有效集中優勢資源,切實幫助企業減輕包袱負擔,實現輕裝前行、更好發展。自去年9月啟動“兩非”剝離以來,截至今年上半年,已有51家中央企業通過吸收合并、破產重整、對外轉讓等方式,剝離非主營業務252項,涉及資產共計495.7億元。
“壓減”工作持續推進,截至今年7月底,中央企業管理層級控制在5級以內,法人戶數累計減少超過1.8萬戶,減少比例超過34%。其中,國投通過開展“壓減”工作,累計減少法人145戶,較“壓減”開始時減少比例超過40%,回收資金超過109億元,減少人工成本49.4億元、管理費用17.1億元。
央企結構調整與重組工作成果喜人,效果顯著。翁杰明表示,國務院國資委將按照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有關要求,圍繞“五個聚焦”努力推動央企結構調整和重組工作取得更大進展、實現更好效果。
一是聚焦服務國家戰略部署,穩步推進中央企業集團重組。將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新驅動發展、軍民融合發展、建設制造強國等國家重大戰略作為中央企業集團重組的出發點、著力點,穩步推進物流、輸配電裝備制造等領域的資源整合,通過戰略性重組著力解決企業結構性矛盾突出、關鍵技術“卡脖子”、核心競爭力不足等問題。
二是聚焦國有資本布局和產業發展需要,做好新央企組建和接收。根據國有資本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需要,結合產業發展實際,適時組建新的中央企業集團,推動國有資本向關系國計民生、提供公共服務、應急能力建設和公益性的行業領域集中,向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中。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的要求,做好新央企接收等工作,在2022年底前完成中國南水北調集團劃轉國資委管理。
三是聚焦規范投資并購行為,有效提升中央企業并購工作質量。督促中央企業牢固樹立風險防范意識,有效規范并購行為,克服盲目并購沖動,嚴格落實決策程序,加強并購前研究與審核,大力做好合規管理、應急預案制定等各項工作,提高決策質量、防止無效并購、防范滋生腐敗,確保并購不產生系統性風險。同時,加大對參股投資的監督力度,推動中央企業嚴把主業方向,嚴格甄選合作對象,合理確定股權關系,完善審核決策機制,確保參股投資并購規范有序。
四是聚焦主業實業,加大“兩非”“兩資”清退力度。推動中央企業進一步明確發展目標和戰略定位,更加突出主業實業,在關注“進”的同時,加大“退”的力度。按照國資委“兩非”剝離、“兩資”清退工作的整體部署,推動中央企業高效有序退出非主業,促進資源從非主業向主業集中,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針對中央企業在剝離“兩非”“兩資”業務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因企施策”予以指導支持,逐步建立“有進有退”的資源靈活配置機制。在退出過程中,注意規范決策程序,嚴格執行國有資產評估、國有產權進場交易、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等制度規定,確保國有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五是聚焦協同效應發揮,強化重組后的整合融合。指導中央企業在結構調整與重組中,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健全責任清晰、分工明確的工作機制,制定細致、合適的整合方案,加快同類業務橫向整合、產業鏈上下游縱向整合,并同步做好管理、技術、市場資源等整合協同。對重組企業開展專項調研督導,督促進一步加大內部資源整合力度,提升資源配置效率,切實發揮協同效益,釋放重組紅利,實現“1+1>2”的重組目標。(閆秋圖)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重組 企業 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