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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分配:在共同富裕道路上發揮慈善公益的力量
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提到,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系,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
今年9月5日是第六個中華慈善日,如何看待三次分配中慈善的力量?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華慈善總會會長宮蒲光接受人民網“強觀察”欄目專訪時表示:“相對于市場根據要素貢獻進行的初次分配和政府體現國家意志進行的再分配,第三次分配是社會成員在道德、文化、觀念等影響下,通過慈善事業、志愿服務等方式自覺自愿參與的社會資源和財富流動。”
第三次分配依靠“精神力量”
此次會議強調,共同富裕是全體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眾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數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要分階段促進共同富裕。
“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不僅需要把‘蛋糕’做大,還要把‘蛋糕’分好,讓發展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全體人民。在這個過程中,三次分配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宮蒲光表示,初次分配關注市場經濟效率,再分配以強制性行政手段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第三次分配依靠“精神力量”,通過人性的溫暖和友愛促進社會資源在不同群體之間均衡流動,是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補充。
黨的十九屆四中和五中全會都提出要重視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等社會公益事業。
在宮蒲光看來,當前我國城鄉、區域、不同群體間的收入差距總體較大,群眾在就業、教育、醫療、居住、養老等方面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還有待提高,這就對基層社會治理創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發展慈善事業,培育慈善組織,發揮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對于幫扶困難群體、促進共同富裕、提升社會治理水平意義非凡。”
慈善事業面臨哪些問題?
近年來,我國慈善事業體制機制和法治基礎不斷健全。2014年,國務院印發《關于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2016年,《慈善法》頒布施行。此后,國家有關部門出臺多項配套政策,不斷推動著我國慈善事業的發展。
在宮蒲光看來,隨著三次分配以及相關配套制度的建立健全,慈善事業將成為深度參與社會治理、助力推進共同富裕的重要角色,同時在自身建設與發展上也會產生深刻改變。“慈善事業是第三次分配的主要渠道,核心要素就是發展與壯大慈善事業。”宮蒲光說。
當前,我國的慈善事業不斷朝著組織化、公眾化、規范化、透明化、專業化的方向發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處。
“要進一步加大對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激勵力度。”宮蒲光表示,雖然我國慈善事業起步較晚,但發展勢頭強勁,政策激勵力度的加大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面,比如稅收政策向慈善事業傾斜、增加財政資金對慈善捐贈者和慈善組織參與突發事件應對的保障激勵。
社會的愛心善意同樣是慈善事業穩步前進的基礎。宮蒲光表示,志愿服務是慈善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社會治理創新、促進社會文明和諧的重要力量。目前,在志愿服務領域仍存在精神激勵不足、經費投入不夠等問題。應該盡快建立以精神獎勵和社會優待為主、適度物質回饋為輔的志愿服務激勵制度,充分發揮志愿服務在社會治理和社會進步中的積極作用,提高志愿者的榮譽感和獲得感。
如何提升慈善的力量?
今年6月10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發布。7月19日,《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實施方案(2021—2025年)》出臺。
在實現共同富裕的“浙江模式”中,有幾個亮點值得關注。宮蒲光舉例說,如建立健全回報社會的激勵機制;實施“崇善行善、扶危濟困”公益慈善先行計劃;鼓勵引導高收入群體和企業家向上向善、關愛社會,興辦社會公益實體,參與公益慈善事業;發揚“人人慈善”的現代慈善理念,打造全民性慈善活動等。
“‘浙江模式’在某種意義上是中國未來慈善的一種探索,以點帶面,推動我國慈善事業獲得高質量、高速度的發展。”宮蒲光說。
近年來,我國慈善法及相關配套法律法規在不斷完善,慈善事業促進措施也逐步健全。宮蒲光認為,未來,與慈善密切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及金融、土地、教育、慈善信托等的政策支持會更加豐富;體現國家鼓勵支持慈善事業的社會榮譽、慈善表彰制度等精神激勵措施也會更健全;吸引鼓勵社會各界投身慈善的方式方法將會更加多姿多彩,慈善的透明度、公信力將日益提高。
“需要注意的是,各類慈善組織的統籌協調機制亟待建立,在不斷優化行政監管的同時,加強慈善行業組織體系建設,才能進一步提升慈善組織的自我建設與服務能力,培育形成慈善事業發展的良性生態。”宮蒲光說。
編輯:羅文
關鍵詞:慈善 分配 慈善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