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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事仲裁新規則首次對視頻開庭等作出系統規定
新華社北京10月9日電(記者謝希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2021年版)》已于10月1日起施行。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副主任李虎在9日舉行的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新聞發布會上說,新修訂規則回應新冠肺炎疫情給國際仲裁帶來的深刻變化,首次對電子送達、視頻開庭、視頻作證、電子簽名以及網絡安全和隱私及數據保護作出系統規定。
中國海事仲裁是中國法治化營商環境重要組成部分,在中國參與全球海洋經濟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顯。李虎介紹,本次修訂仲裁規則,遵循提高程序透明度、公正高效便利、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糾紛解決方式多元化等原則,實現了多方面突破。
新修訂規則首次對電子技術與常規仲裁的結合和創新作出了系統的規定;首次較為系統地規定了證據規則;首次區分案件經辦人和仲裁庭秘書的角色劃分;首次明確專家咨詢意見的性質及其與仲裁庭的關系;首次規定經當事人同意,脫密后的裁決書可公開發布;首次增加了向當事船舶船長送達作為仲裁文書送達的方式之一;首次明確仲裁庭可以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因當事人代理人變化而產生的利益沖突;首次引入責任限制條款。
李虎表示,在規則指引下,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將助力中國企業在本土解決對外爭議,進一步提高中國海事仲裁的國際影響力和國際競爭力。
編輯:劉乙潼
關鍵詞:首次 中國海事 海事仲裁 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