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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協商民主與國家治理現代化”研討會提出
協商民主彰顯中國政治智慧本報訊(記者 王琰)“中國之治之所以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一條重要經驗就在于,中國共產黨立足歷史傳統和現實國情、借鑒人類政治文明成果,確立了實現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實現了真正的人民當家作主。在人民民主的整體政治架構中,協商民主占有重要地位。”為慶祝中國共產黨百年華誕,9月25日,在北京市人民政協理論與實踐研究會支持下,北京聯合大學北京政治文明建設研究基地、北京市海淀區黨史地方志辦公室聯合主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協商民主與國家治理現代化”學術研討會。 來自中央統戰部、北京市政協,中央黨校、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山東大學等單位的專家學者展開深入探討,回顧總結中國共產黨帶領中國人民對協商民主的實踐探索歷程和重要經驗啟示,研討協商民主的理論內涵、實現形式、重要作用、協商民主與現代國家治理的辯證關系,與會者認為,在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協商民主具有獨特優勢。
中國具有協商民主的深厚土壤。回溯中國共產黨在民主政權建設的實踐中,從在敵后抗日根據地普遍實行的參議會制度,到1949年9月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再到1954年最終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有事好商量”的協商民主始終伴隨。
北京聯合大學黨委書記、北京政治文明建設研究基地主任楚國清說,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重要形式,經過中國共產黨在長期領導革命、建設、改革過程中的不斷發展,最終成為國家治理體系的一部分,在用制度體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中,協商民主具有獨特的制度功能和顯著的制度優勢。
北京市政協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陳煦回顧梳理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的舉辦歷程、重要作用和重要意義。他指出,政治協商是人民政協的主要職能之一,是人民政協參與國家治理的重要形式。成立以來的70多年,人民政協始終承擔著政治協商的職責和任務,在建立新中國和社會主義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國政治學會副會長、中央統戰部政研室原主任張獻生提出,我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中,有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和社會協商七種渠道,中國共產黨領導是它們的一個共同特征,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特色和優勢。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不同領域、渠道和層次的協商,可以確保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提高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推進落實黨在不同時期不同階段提出的目標任務,不斷實現黨的初心和使命。
山東大學特聘教授、山東省政協“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中心”首席專家包心鑒談到,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一個鮮明特點就是在決策形成之前和決策實施過程之中開展廣泛協商,把民主協商貫穿于決策制定和決策實施全過程,努力形成有利于減少決策失誤、彌補決策疏漏的民主共識。
北京聯合大學原黨委書記、北京政治文明建設研究基地首席專家徐永利認為,堅持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既是黨的思想路線的內在要求,也是黨的群眾路線的必然要求。堅持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對推進國家治理模式的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改進都具有重要意義。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原副院長張峰對習近平總書記“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論述形成過程進行了梳理。張峰認為,從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角度來看,我國的“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具有內在統一性。“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民主過程的集合體,“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權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選舉時有投票的權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續參與的權利;要看人民有沒有進行民主選舉的權利,也要看人民有沒有進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我國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人民政協制度實現了“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的內在統一。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教研部主任王小鴻認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全過程,豐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深化了民主的內涵、提升了民主的質量。協商民主與選舉民主相輔相成、相得益彰,共同繪就了中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生動活潑的美麗畫卷。
與會專家學者認為,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強調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為新時期我國民主政治建設指明了方向。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方面的研究大有可為。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協商 民主 社會主義 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