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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應對氣候變化需各方加強合作,注重落實,履行承諾
——訪中國COP26代表團團長趙英民
新華社英國格拉斯哥11月12日電專訪:應對氣候變化需各方加強合作,注重落實,履行承諾——訪中國COP26代表團團長趙英民
新華社記者張代蕾 金晶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六次締約方大會(COP26)漸近尾聲。中國COP26代表團團長、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11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中方希望與會各方在氣候談判中相向而行,力爭在核心關鍵議題上達成共識,推動大會取得成功。
趙英民說,中國COP26代表團一直與各方保持著密切溝通和聯系,“我們希望通過中國代表團富有建設性的溝通和磋商,能夠為大會的成功貢獻力量”。
他表示,COP26即將結束,中方希望各方能夠繼續相向而行,特別是發達國家要重視發展中國家長期關切的適應、資金等幾個核心議題,同時切實履行早已作出的承諾,以此進一步建立互信、達成共識,從而推動大會取得成功。
趙英民指出,資金問題一直是廣大發展中國家的核心關切,聯合國氣候變化哥本哈根大會早已明確發達國家要每年出資1000億美元,用以支持發展中國家提升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但時至今日,12年了,這個承諾一直沒有兌現,極大地損害了政治互信。”
他說,一方面,廣大發展中國家按照《巴黎協定》要求,已提出有力度的國家自主貢獻;而另一方面,發達國家承諾的資金遲遲不到位。“兩者相比,就顯得很不合理,很不公平。”
他表示,資金問題是影響本次氣候變化大會進程的核心問題和難點之一。“發達國家依然沒有體現出兌現承諾的誠意和信心。因此在這方面雙方還在談,但是目前看,仍然需要努力。”
趙英民表示,COP26各方談判進入最后階段,除了資金問題,在溫控目標、適應問題以及《巴黎協定》實施細則這三個方面還存在難點和阻礙。
他強調,各方要完整、全面地落實《巴黎協定》,在公平、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能力原則、考慮各國國情的基礎上,采取氣候行動,有效應對氣候危機。
“我們必須看到,應對氣候變化已變成緊迫挑戰,應對氣候變化必須基于科學、基于規則。”他說,這一規則就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巴黎協定》確定的有關原則和相關授權。“這是全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一個基石,這一點是不應該被撼動的,否則我們難以實現共同目標。”
談及中國和美國10日在COP26期間發布的《中美關于在21世紀20年代強化氣候行動的格拉斯哥聯合宣言》(下稱《聯合宣言》),趙英民表示,中美雙方經過多次接觸和密集會談,共同努力達成《聯合宣言》,在大會進入關鍵時刻發布,體現了雙方在氣候變化領域的合作,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作出貢獻,給COP26帶來正能量。
他說,《聯合宣言》受到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高度稱贊,認為這是一大驚喜,“為整個大會的談判大家相向而行做出了榜樣”。
10月31日至11月12日在英國格拉斯哥舉行的COP26是《巴黎協定》進入實施階段之后召開的首次締約方大會,各方對大會取得實質成果寄予厚望。
編輯:羅文
關鍵詞:氣候變化 各方 承諾 cop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