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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料紙基復合包裝業迎兩項團體標準 強化行業可持續發展
著眼綠色低碳,布局循環經濟。近日,飲料紙基復合包裝回收利用專委會(以下簡稱專委會)正式發布《飲料紙基復合包裝生產者責任延伸履責績效評價》《飲料紙基復合包裝回收標識》兩項團體標準,旨在加強行業自律,助推飲料紙基復合包裝業有序高質量發展。
規范履責績效評價原則方法技術要求等
飲料紙基復合包裝是以紙板作為基本結構材料,與塑料等材料經復合工藝生產而成用來密閉存放液態食品的包裝。隨著“垃圾要分類,資源要利用”的生態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對廢棄物高效的回收利用和科學合理處置,有利于飲料紙基復合包裝產業綠色發展。
開展生態設計、加強信息公開、規范回收利用、發布履責報告……去年12月《飲料紙基復合包裝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施方案》發布,要求到2025年,飲料紙基復合包裝領域生態設計更廣泛開展,廢棄飲料紙基復合包裝的資源化利用率力爭達到40%。為飲料紙基復合包裝領域推進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提供了行動指南。
記者注意到,新發布的《飲料紙基復合包裝生產者責任延伸履責績效評價》團體標準對廢棄飲料紙基復合包裝、可再生原材料等進行了明確定義。生產者責任延伸履責績效的評價采用指標評價的方法,對飲料紙基復合包裝生產者責任延伸履責績效進行評價,具體評價內容包括生產者責任延伸履責基本要求和綜合績效評價兩部分。
“飲料紙基復合包裝生產者責任延伸履責績效評價基本要求,包括企業經營狀況、政策法規符合性、行業規范符合性、履責情況報告,不滿足一級指標任何一項,則不予進行綜合績效評價。”專委會秘書長何葉介紹,在滿足基本要求的全部內容后,方可進行綜合績效評價并獲取相應分數。綜合績效評價采用百分制,并通過基礎分和激勵分兩部分來進行綜合評分,其中基礎分根據是否滿足相應指標說明來判定,激勵分根據相應指標說明的執行情況來判定。
“根據企業在飲料紙基復合包裝產業鏈參與的業務類型,分為生產企業、灌裝企業和再生利用企業。不同類型的企業采用不同的評價內容進行評分。”何葉表示,《飲料紙基復合包裝生產者責任延伸履責績效評價》團體標準的發布,規定了生產者責任延伸履責績效評價的原則、方法和技術要求等,進一步讓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能夠推動生產企業履行生態設計、信息公開、回收利用等資源環境責任。“通過行業標準化、信息共享公開、第三方監管、社會宣傳教育等方式,實現行業自我完善和自我管理制度,形成成熟的商業運作模式和公開透明的行業管理機制。”
明確回收標識物標示文字的印刷標準
“當飲料紙基復合包裝表面空間足夠時,宜使用完整版或標準版回收標識,并標于包裝的顯著位置。當飲料紙基復合包裝表面空間有限時,宜使用簡化版回收標識,可標于包裝的底部。”在發布的《飲料紙基復合包裝回收標識》團體標準中,還對飲料紙基復合包裝標識進一步規范。
何葉介紹,供應商應預先按GB/T 16716.1、GB/T 19095及其引用標準來評估投放市場的飲料紙基復合包裝是否可實現回收利用。當判定回收利用可行時,應標示飲料紙基復合包裝回收標識。
團體標準還對回收標識物標示文字的印刷標準進一步明確,飲料紙基復合包裝回收標識采用單色印刷,顏色以黑色或者藍色為宜,或采用包裝印刷顏色中最深的顏色來制作,基材底色與圖形應具有足夠的對比度以確保圖形標識的清晰醒目,做到不易褪色脫落。不宜使用反白版本。
“標示飲料紙基復合包裝回收標識時,可采用印刷、噴涂、標貼、模壓等易于識別的方法。” 何葉介紹,團體標準還發布了包裝物或包裝容器最大表面面積計算方法。標識宜置于無圖案的純色背景上,標識的規格應根據產品尺寸來確定,如需縮小或放大標識,應同等比例縮小或放大。
據悉,兩項團體標準于2020年10月立項。飲料紙基復合包裝回收利用專委會組織行業全產業鏈各類企業召開多次研討會議。“團體標準的發布將有力促進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落實和全產業鏈資源與環境效率的有效提升。”何葉說。
飲料紙基復合包裝回收利用專委會成立于 2018年5月,由中國物資再生協會、資源強制回收環保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以下簡稱“聯盟”)、利樂(中國)有限公司、康美包(蘇州)有限公司、紛美包裝有限公司、山東碧海包裝材料有限公司、樂美包裝(昆山)有限公司等飲料紙基復合包裝生產企業,以及北京大學城市與環境學院、清華大學環境學院、北京工業大學循環經濟研究院等相關科研院校聯合發起成立。專委會由飲料紙基復合包裝相關產業鏈的企事業單位自愿組成,代表飲料紙基復合包裝相關產業鏈單位的共同利益和意愿,屬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組織。專委會的宗旨以建立飲料紙基復合包裝再生利用價值鏈、降低回收成本和提高利用率、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包裝物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施方式為目標,通過試點向全國推廣先進適用、符合市場規律、可復制的飲料紙基復合包裝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運行模式和機制。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包裝 復合 飲料 紙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