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北京:申報高級教師須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
中新網1月5日電 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官方微信“首都教育”消息,近日,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等九部門共同印發《北京市落實〈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完善交流輪崗激勵機制,調整優化鄉村學校教師高級職稱的比例,原則上將城鎮中小學教師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作為申報高級教師的必要條件。
以下為《北京市落實〈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的工作方案》全文內容:
為全面落實教育部等六部門制發的《關于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教師〔2020〕5號),進一步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努力造就一支熱愛鄉村、數量充足、素質優良、充滿活力的鄉村教師隊伍,北京市要從服務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出發,圍繞“四個中心”功能建設,對標對表國家政策,緊緊抓住影響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突出問題,定向發力、精準施策,破瓶頸、強弱項,大力推進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高質量發展,深入推動北京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全面提升首都教育現代化發展水平。“十四五”期間,北京市將通過實施系列政策措施,進一步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一、 全面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厚植鄉村教育情懷
深入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若干措施》(京教工〔2020〕77號),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鑄魂,強化黨建引領,全面實行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加強鄉村學校教師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選優配強鄉村教師黨支部書記;做好在鄉村優秀青年教師中發展黨員工作;鼓勵鄉村學校黨組織與鄉鎮黨委、村黨支部開展聯學聯建活動;建好黨員教師隊伍,充分發揮教師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教師的先鋒模范作用。建強鄉村學校思政教師隊伍,創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增強教育實效。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共同價值追求,創新教學方式,融合當地風土文化,引導鄉村教師立足鄉村大地,融入當地百姓生活,培育鄉村教師愛生優秀品質,厚植鄉村教育情懷,做鄉村教育現代化和鄉村振興的推動者和實踐者,發揮鄉村教師新鄉賢示范引領作用,塑造新時代文明鄉風,促進鄉村文化振興。
二、 創新挖潛編制管理,提高鄉村學校教師編制的使用效益
針對鄉村學校總體超編現狀,督促相關區持續落實《北京市全日制中學、小學、職業高中學校校內機構設置及教職工編制標準的試行意見》(京編辦發〔2000〕3號)、《關于切實解決中小學校缺編問題的通知》(京編辦發〔2015〕29號)、《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京發〔2018〕25號)、《關于創新和規范我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編制配備有關問題的意見》(京編辦發〔2019〕37號),開展市級教育系統事業編制“周轉池”制度試點,核定鄉村學校合理的教職工編制總量和崗位結構比例,實行教職工編制城鄉、區域統籌和動態管理,盤活編制存量,合理調配使用事業編制,滿足編制資源配備不足學校需求,提高使用效益。
三、 暢通城鄉一體配置渠道,重點引導優秀人才向鄉村學校流動
健全區域內交流輪崗機制。督促指導各區深入落實《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指導意見》(京教人〔2016〕15號)、《關于推進中小學教師“區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京教人〔2019〕17號)、《北京市中小學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實施細則》(京人社專技發〔2016〕61號)等文件要求,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額、崗位總量和崗位結構比例,考慮教育教學實際需要,按照各學區(教育集團)內各級各類學校數量、在校生規模、班額、師資結構、承擔教育教學改革和任務需要等情況,將編制統籌具體分配到各學校。完善交流輪崗激勵機制,調整優化鄉村學校教師高級職稱的比例,原則上將城鎮中小學教師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作為申報高級教師的必要條件;為鄉村學校設置市級骨干教師專項指標;設置中小學特級校長流動到鄉村學校任職專項指標,將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3年以上作為選任中小學校長的優先條件;村小、教學點新招聘的教師,5年內須安排到本區城區學校任教至少1年;城鎮教師校長在鄉村交流輪崗期間,按規定享受當地相關補助政策,吸引優秀人才向鄉村學校流動。
促進城鄉一體化流動。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區一體化管理、集團化辦學、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管理團隊+骨干教師”組團輸出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重點引導城鎮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統籌安排鄉鎮中心學校和所轄村小、教學點教師交流任教。城鎮學校要專設崗位,接受鄉村教師入校交流鍛煉。
多種形式配備鄉村教師。持續實施《北京市鄉村教師特崗計劃(2021—2025年)》,每年面向北京地區普通高等學校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京外省級師范類普通高等學校的本科學歷師范專業畢業生、京外普通高等學校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招聘400余名緊缺學科鄉村教師,重點招聘音樂、體育、美育、歷史、地理、政治、生物、勞動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特殊教育等緊缺學科教師,其中,非北京生源畢業生按照計劃單列辦理引進手續;非師范畢業生到鄉村學校任教滿5年后,區教委給予4萬元一次性補助,吸引優秀畢業生到鄉村學校任教。
四、 創新教師教育模式,培育符合新時代要求的高質量鄉村教師
全面加強鄉村教師培養。通過多種途徑擴大師范生培養規模,支持相關院校每年增加招生本市戶籍師范生。加強師范生“三字一話”教學基本功和教學技能訓練,強化教育實踐和鄉土文化熏陶,促進師范生職業素養提升和鄉村教育情懷養成;深化師范生培養課程改革,優化人工智能應用等教育技術課程,把信息化教學能力納入師范生基本功培養。支持北京師范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北京教育學院協同區級政府,參與當地中小學教育教學實踐指導,建立鄉村教育實踐基地,構建三方共建、共管、共享機制,確保教育質量。
全面加強鄉村教師培訓。制發《“十四五”時期北京市中小學干部教師培訓工作方案》(京教工〔2021〕72號),建立北京市教師發展中心,統籌各級各類教育教師培訓服務管理;建立中小學特級校長、特級教師、市級骨干班主任工作室,組織開展市級干部教師的高端培訓,發揮引領示范作用;進一步督促指導區級教師研修機構的標準化建設,全面規范校本研修機制與方式,構建市、區、校分工合作,分類、分層、分崗干部教師培訓體系;統籌實施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2.0,市教委建設教師智能研修平臺,整合全市優秀教師資源和優質教師培訓資源,為全市鄉村中小學教師提供在線研修服務,加強人工智能、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培訓,提升鄉村教師運用信息技術推進教育方式、育人方式改革能力素質;完善北京市教師管理信息系統,推動系統數據的轉化和應用,更好服務鄉村教師發展。組織實施重點面向鄉村學校開展的“青苗計劃”“協同創新計劃”“卓越計劃”等系列教師培訓計劃,長期跟蹤、終身支持鄉村教師專業成長,整合全市優秀教師資源與鄉村教師形成學習共同體、研究共同體和發展共同體。持續實施《鄉村教師素質提升計劃》《促進通州教師素質提升支持計劃》《北京市中小學教師開放型在線研修計劃(試行)》(京教人〔2021〕29號),加大送教下鄉力度,推動名師名校長走進鄉村學校講學交流;支持鄉村教師到城區優質資源學校脫產跟崗培訓半年,提升鄉村教師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五、 拓展職業成長通道,讓鄉村教師獲得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落實《北京市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北京市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實施細則》等文件要求,深化教師職稱評價制度改革,調整優化中小學中高級崗位結構比例,按照城鄉統一標準設置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并核定到每一所鄉村學校。進一步完善職稱評價標準,建立符合鄉村中小學教師崗位特點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堅持把師德師風作為第一標準,把認真履行教育教學職責作為評價鄉村教師的基本要求,突出教育教學實績,引導教師潛心教書育人,堅決破除“唯論文、唯帽子”不良導向,提高教育教學實績的評價權重。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教師,職稱評聘可按規定“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并對中高級崗位實行總量控制、比例單列,可不受所在學校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加強聘后管理,激發教師的工作活力。
加強鄉村校(園)長隊伍建設,在各級培訓中專門設立研修項目,全面提升鄉村校(園)長隊伍整體素質。持續實施名師名校(園)長工程,在遴選培養對象時向鄉村學校傾斜,搭建階梯式成長平臺,確保持續性培養。探索建立中小學特級校長流動制度,設立中小學特級校長流動指標,鼓勵新入選的特級校長全職流動到鄉村中小學校任職,支持他們立足鄉村、大膽探索,努力成為教育家型鄉村教師、校(園)長。堅持在市級骨干教師評選中設置農村專項指標,加強鄉村學校骨干教師隊伍建設。重視鄉村學校班主任隊伍建設,在市級骨干班主任評選中向鄉村學校班主任傾斜。積極推進集團化辦學、學區化治理,推動優質資源校帶動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升鄉村教師教書育人素質能力。落實好教育部關于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相關工作要求,讓更多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有學習深造的機會,加大從優秀鄉村教師校長中培養選拔鄉村振興人才。
六、 提高地位待遇,讓鄉村教師享有應有的社會聲望
落實《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京發〔2018〕25號)、《關于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制度的指導意見》(京教人〔2019〕14號)、《北京市支持鄉村學校發展若干意見》(京教人〔2016〕17號),完善鄉村教師待遇保障機制,健全績效工資激勵,突出績效考核,激勵有作為、肯擔當的鄉村干部教師,有效體現鄉村教師工作量和工作績效,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績效工資分配要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班主任、特殊教育、承擔課后服務及教育綜合改革等任務的教師傾斜。制發《北京市鄉村教師崗位生活補助發放辦法》,持續實施市級財政支持鄉村教師崗位生活補助政策,完善鄉村教師崗位生活補助管理辦法,根據鄉村學校艱苦邊遠程度制定差別化的鄉村教師崗位生活補助標準;支持相關區政府制定區級財政支持的鄉村學校教師崗位生活補助政策,進一步完善差別化的補助標準,顯著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建立由鄉鎮黨委、政府組織,村委會、鄉村學校等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重點研究和解決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困難和問題。將符合條件的鄉村學校教師納入當地政府住房保障體系,支持有關區為鄉村教師租賃周轉房,幫助鄉村教師解決住房困難。完善榮譽制度,在各類人才項目、評選表彰、評獎評優中向鄉村教師傾斜。繼續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給予物質獎勵,2021年起與北京銀行共同設立“北京銀行鄉村教師獎勵基金”,五年共出資1000萬元用于獎勵在鄉村學校從教30年和20年的優秀鄉村教師。
七、 關心青年教師工作生活,優化在鄉村建功立業的制度和人文環境
促進專業成長。優化鄉村青年教師發展環境,在培訓、職稱評聘、表彰獎勵等方面向鄉村青年教師傾斜,實施多種形式的鄉村青年教師成長項目,加快鄉村青年教師成長步伐。健全傳幫帶機制,充分發揮名師、名校長、骨干教師的示范引領作用,通過結對子、組建學科小組、納入工作室等方式,主動為青年教師當導師、作榜樣,幫助青年教師提高專業發展能力。繼續實施鄉村優秀青年教師培養獎勵計劃,提供更多學習機會。關注鄉村青年教師的文化生活,組織青年教師參加鄉村各種文化活動,主動融入當地百姓生活。關心鄉村青年教師婚戀問題,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的作用,幫助他們幸福成家、美滿生活。
八、 強化組織領導,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壓實主體責任。相關區黨委和政府是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責任主體。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成效列入相關區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議事日程和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指標體系,把解決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問題作為市、區黨委和政府為民辦實事的重點考量內容。加強統籌力度,建立教育部門牽頭,編制、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委等部門協同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區要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納入對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內容,對落實不到位的嚴肅問責。
加強經費保障。健全以市、區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集經費的投入機制。加強市級統籌,強化各區級政府管理主體責任,將鄉村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教育投入重點予以優先保障。嚴格經費管理,規范經費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通過以上各項重點任務的推動,切實提升鄉村教師的政治地位、社會地位、職業地位,進一步夯實“越往基層、越是邊遠、越是艱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通過持續的綜合施策和精準支持,真正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發展快”的良好局面,造就出一支熱愛鄉村、數量充足、素質優良、充滿活力的鄉村教師隊伍,為首都全面實現教育現代化和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鄉村 教師 學校 村學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