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雙碳中國 能源擔當>要聞
能源消費側綠色變革全面啟動
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了《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下稱《意見》),指明了我國能源消費側低碳轉型的新趨勢、新方向、新模式,為我國加快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指明了方向。
能源供需一體化是新趨勢
長期以來,全球能源供應側和消費側處于相對獨立的體系中。其中,能源供應側主要有煤炭企業、油氣企業、可再生能源企業,關注能源開采、運輸、加工轉換、配送等環節;能源消費側主要是工業企業、建筑施工企業、物業公司、交通運輸企業和公共機構,主要關注工業生產、城鄉建設和居民福祉提升。隨著全球綠色低碳科技創新持續加快,以可再生能源為代表的分布式能源發展日新月異,供需一體化成為能源變革的新趨勢。
《意見》從多個方面體現了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下,能源供需兩側融合發展的新特點。其中,在基本原則中,《意見》提出,要增強能源系統運行和資源配置效率,提高經濟社會綜合效益,強調統籌能源供需兩側實現生產和消費的全局最優。在謀篇布局上,《意見》將綠色能源消費作為十大重點任務之一加以強調,體現了推動生產側與消費側同步發力、上下游聯動,進而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思路。
在《意見》編制過程中,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征求了工信部、住建部、交通運輸部等能源消費側主管部門的意見,除加強節能、提高能效外,還提出了在能源消費側多用綠能、探索供需互動的新方向。
鼓勵消費側多用綠能
我國二氧化碳排放主要集中在能源活動、工業生產過程和廢棄物處理三個領域,其中能源活動排放的二氧化碳占全社會總排放量的87%左右,而能源活動排放的二氧化碳有55%來自于消費側。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實現綠色低碳發展,必須在高效利用能源的基礎上更多使用低碳零碳能源,才能實現自身碳排放大幅降低。
《意見》分別針對工業領域、建筑領域、交通運輸領域、公共機構領域指明了更多使用綠色能源的新方式。其中,在工業領域,《意見》提出,鼓勵建設綠色用能產業園區和企業,發展工業綠色微電網,支持在自有場所開發利用清潔低碳能源,建設分布式清潔能源和智慧能源系統;鼓勵通過創新電力輸送及運行方式實現可再生能源電力項目就近向產業園區或企業供電,鼓勵產業園區或企業通過電力市場購買綠色電力;鼓勵新興重點用能領域以綠色能源為主滿足用能需求,并對余熱余壓余氣等進行充分利用。
在建筑領域,《意見》提出,完善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標準,鼓勵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支持利用太陽能、地熱能和生物質能等建設可再生能源建筑供能系統。
在交通運輸領域,《意見》提出,推行大容量電氣化公共交通和電動、氫能、先進生物液體燃料、天然氣等清潔能源交通工具,完善充換電、加氫、加氣(LNG)站點布局及服務設施,對交通供能場站布局和建設在土地空間等方面予以支持,開展多能融合交通供能場站建設,利用鐵路沿線、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建設新能源設施……這些措施都為消費側多用綠能提供了新思路。
消費側供需互動更清晰
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下的能源生產者與消費者的關系,不再是能源從供到需、單向流動的關系,而是隨著消費側能源科技的進步,消費者主動改變自身行為,為能源供應側提供更多支撐。同時,消費者還可以變身成為能源生產者,生產能源并滿足自身需求。能源消費側供需互動的新趨勢將驅動新的應用場景和商業模式出現,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
《意見》在交通運輸用能、新型電力系統等重點任務中,指明了未來能源消費側的新變化。其中,在交通運輸領域,《意見》提出,推進新能源汽車與電網能量互動試點示范,這意味著如果車輛與電網能量互動能夠實現的話,新能源汽車將變成為電網調峰服務的大號“充電寶”,車主也可以獲取收益。
在電力需求響應機制中,《意見》提出,推動將需求側可調節資源納入電力電量平衡,發揮需求側資源削峰填谷、促進電力供需平衡和適應新能源電力運行的作用;拓寬電力需求響應實施范圍,通過多種方式挖掘各類需求側資源并組織其參與需求響應;支持用戶側儲能、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分布式發電等用戶側可調節資源,以及負荷聚合商、虛擬電廠運營商、綜合能源服務商等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和系統運行調節,這將為鋼鐵企業、電解鋁企業、充電樁企業、負荷聚合商、綜合能源服務商等帶來新的發展機遇,進而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注入綠色新動能。
如前所述,《意見》對未來能源消費側變革提出了一系列新方向、新任務,并做好了頂層設計。要實現這些機制落地,還需按照《意見》要求,進一步細化相關政策和標準,推動能源消費側加快轉型。
《意見》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的思路,謀劃了不少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其中,在綠色能源消費促進機制中,《意見》提出,要建立綠色能源消費認證機制,推動各類社會組織采信認證結果;完善和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促進綠色電力消費;鼓勵全社會優先使用綠色能源和采購綠色產品及服務,公共機構應作出表率,這將為綠色能源生產和消費企業帶來利好。
在工業領域,《意見》提出,對余熱余壓余氣等綜合利用發電減免交叉補貼和系統備用費,完善支持自發自用分布式清潔能源發電的價格政策,預計可為消費側多用綠能帶來更多激勵。在投融資機制部分,《意見》提出,中央財政資金進一步向農村能源建設傾斜,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農村能源供應基礎設施建設、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建筑節能等,這將為農村多用綠能、實施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開展城鎮建筑節能改造提供更多切實可行的支持。這些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將創造更明確的市場信號和更有利的市場環境,推動能源消側進一步加快低碳轉型。(來源:中國能源報)(作者系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能源研究所研究員)
編輯:羅文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