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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福建莆田一病例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新華社福州3月31日電(記者陳弘毅)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31日通報稱,當地公安部門對一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導致2人被感染、200多人成為密接的確診病例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通報稱,3月29日,莆田市涵江區在對外省市返莆人員進行核酸檢測時,發現曾某(男,涵江區人)初篩陽性,經復核為確診病例。
經查,曾某3月15日前往上海市,25日出現咳嗽、流涕癥狀,27日在上海某醫院核酸檢測初篩陽性,28日上午接到上海相關單位通知核酸復查后拒不配合,在明知可能已感染新冠病毒的情況下,于28日購票乘坐D3205次動車離開上海到達莆田,后乘坐網約車回家。
通報指出,曾某的行為造成其乘坐的動車同車廂201人成為密接,在莆田導致其妻子李某、網約車司機趙某感染新冠病毒,10人成為密接等嚴重后果,其行為違反了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給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曾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其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完)
編輯:李京
關鍵詞:莆田 病例 采取 刑事 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