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理論>建言立論
深入學習貫徹中央政協工作會議精神
編者按:今年是中央政協工作會議召開3周年。為更好學習貫徹會議精神,切實用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本版特別推出全國政協委員、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的學習體會文章,以饗讀者。
作者 劉佳義
2019年召開的中央政協工作會議,是在黨的歷史上、人民政協歷史上第一次以黨中央的名義召開的政協工作會議。會議概括總結人民政協70年的發展,全面部署新時代的政協工作,為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政協工作會議精神,核心是要認真學習領會好習近平總書記在此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
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是中央政協工作會議的靈魂,它科學回答了人民政協事業發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標志著我們黨對人民政協工作的規律性認識達到新的高度。講話分為三個部分:一是概括人民政協70年的發展;二是總結人民政協的基本經驗;三是新時代人民政協工作的總體要求和三個重點。
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從回顧人民政協歷史開始。總結人民政協70年的歷史,歸結起來有一個重要結論,就是“兩個偉大”。
人民政協為什么是理論同實際相結合的偉大成果、在政治制度上進行的偉大創造?回答這個問題,要從中國近代史講起。1911年的辛亥革命結束了中國的封建專制,開啟了民主共和的時代。孫中山創立的國民政府,并未完全照搬西方的三權分立,而是實行五權架構(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監察院、考試院),但這五院中并沒有協商機構。后來國民黨長期實行一黨專政,不給其他黨派政治位置。中國共產黨最初的政權建設實踐是學習蘇聯,在江西根據地建立工農蘇維埃政權,也就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主席是毛澤東。
抗日戰爭時期,毛澤東同志集中全黨智慧,對中國應該走什么樣的政治發展道路進行了系統思考,寫下了《新民主主義論》等重要著作。他指出,中國是一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力量都很弱小,完成革命必須建立廣泛的統一戰線,這就是無產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包括全民族絕大多數人口的最廣泛的統一戰線。
1947年,毛澤東同志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宣言》中提出:“聯合工農兵學商各被壓迫階級、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各少數民族、各地華僑和其他愛國分子,組成民族統一戰線,打倒蔣介石獨裁政府,成立民主聯合政府。”這里,明確提出了要“組成民族統一戰線”,來成立民主聯合政府。而實現這一目標的具體措施,就是邀請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到解放區召開政治協商會議,把在長期斗爭中形成的人民民主統一戰線,轉化為有組織、有制度的統一戰線。在召開人民代表大會條件還不具備的條件下,由人民政協代行國家政權機關的職權。
這是以毛澤東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把馬列主義統一戰線理論、政黨理論、民主政治理論同中國實際相結合的偉大創造,即依靠和發揮我們在革命實踐中建立起來的統一戰線,把非制度化的統一戰線轉化為制度化的統一戰線,也就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再把制度化的統一戰線轉化為人民民主的政權組織,即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人民政協代行國家權力機關的職權。
人民政協是什么的問題。習近平總書記說: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的召開,標志著“人民政協制度”正式確立。“人民政協制度”,這也是在黨的文獻中第一次正式完整地提出來。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出現過這個概念,表述為“人民政協制度體系”。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協工作會議發表的重要講話中則貫穿了“政協制度”這根主線:從政協制度的確立、到政協制度的鞏固發展、再到政協制度的成熟定型。講話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突出強調新時代人民政協的新方位新使命,就是要推動人民政協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這是今后工作的主題,也是學習中央政協工作會議精神時需要把握的重點。
人民政協制度經歷了創立探索、鞏固發展、不斷成熟定型三個時期;人民政協制度有“四個依據”“四個功能”“兩個貫通”“六個優勢”,這是我們把握“人民政協制度”的基本點。
我們不僅要明白人民政協制度的特征優勢,還要掌握人民政協工作運行的基本規律。中央政協工作會議概括形成了人民政協工作的8條基本經驗。
這8條基本經驗是今后人民政協工作的根本遵循。
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提出了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總體要求。
領會這個總體要求,要注意幾點:
第一,“鞏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礎的主軸”包含兩個概念:一個是“政治基礎”,一個是“主軸”。共同政治基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如是表述,一個熱愛(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擁護(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事業)、一個共同(共同致力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這個共同政治基礎,有一個主軸,就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第二,“凝聚共識”作為政協履職工作的中心環節,第一次寫入中央文件。如何認識“凝聚共識”職能?有的同志認為,凝聚共識既是一項重要職能,也是貫穿于其他職能的一個中心環節。有的同志認為,凝聚共識是與前三項職能并列的第四項職能。現在有兩種表述,即:“把凝聚共識作為政協重要職能”“提高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識”。這個問題還需要深入研究。
第三,政協要擔負起“落實下去、凝聚起來”的政治責任,關鍵是要認識到政協不僅僅是建言獻策的機關,更重要的還是“政治共同體”,是堅持和加強黨對各項工作領導的重要陣地。人民政協的根本任務,是要解決好人心向背、力量對比問題,團結引導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為黨所確定的共同目標而奮斗。
總體來說,政協工作的總體要求,就是要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下,堅持“主軸主線”,把握“中心環節”,履行政協職能,擔負起“落實下去、凝聚起來”的政治責任。
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中共中央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部署了三項重點工作。
發揮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
專門協商機構是新時代人民政協的新定位新使命。習近平總書記在人民政協成立65周年大會上提出“人民政協要發揮作為專門協商機構的作用”以來,“專門協商機構”成為黨論述政協工作的中心詞。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人民政協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要“完善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制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要求“加強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建設,發揮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獨特優勢”;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也指出:“加強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制度建設,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形成中國特色協商民主體系。”對于新時代人民政協這個新定位新使命,我們應該深入研究,用創新的理論指導創新的實踐。
專門協商機構的內涵和特點。過去我們一直說,政協的性質是三句話: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2018年修改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增加了:“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中央政協工作會議講的是六句話,把人民政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放進政協性質定位中論述,并且把它與政協自身屬性的三句話連在一起。“前三句”與“后三句”,用了“作為”“是”的句式加以表述。一般用“綜合承載”來解釋——專門協商機構綜合承載了政協性質任務,這是一種理解。現在一般認為:
第一,政協原來自身屬性的“三句話”和后面對政協性質定位“新的三句話”是一個整體,都是新時代人民政協的性質定位,但它們是分層次的:前三句是從政協自身固有屬性來說的;后三句是從政協在國家政治體制中的地位來說的。或者說,前三句是定性,后三句是定位。
第二,專門協商機構與前三句,也就是政協自身屬性的三句話,有著內在的統一性。專門協商機構之所以能夠承載統一戰線組織的屬性,是因為政協本身是中國革命統一戰線發展的結果;政協中的統一戰線關系要通過協商來協調;政協作為統戰組織履行職能要運用協商的方式來開展;政協組織融協商、監督、參與、合作于一體,也是統一戰線特點的體現。專門協商機構之所以能夠承載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機構的屬性,這是因為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在長期革命和建設過程中形成了親密合作的關系,中國各黨派是在大目標一致基礎上通過廣泛的合作與協商,共謀國家的發展。這是一種以合作與協商為特征的新型政黨制度。專門協商機構之所以能夠承載人民民主重要實現形式的屬性,這是因為政協從成立之日起,就是人民民主與統一戰線相結合的政治組織,而且政協所實行的主要是協商民主。綜合起來,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人民政協在協商中促進廣泛團結、推進多黨合作、實踐人民民主。”
關于政協性質定位的后三句話,之所以說是從國家宏觀政治體制層面論述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的重要定位,是因為專門協商機構指明了政協在協商民主體系中的重要地位,指明了政協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重要地位,指明了政協在國家制度中的重要地位。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完善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制度”,就是放在基本政治制度部分。這不僅明確了人民政協是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內容,也指明了是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專門協商機構的性質特點,既要從政協自身固有屬性來理解和把握,也要從宏觀政治體制上來理解和把握。“六句話”是對政協性質定位的豐富和發展。
專門協商機構的制度和運行。關于專門協商機構建設,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重點講了兩個方面。一是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要把民主集中制的優勢運用好;二是要完善制度機制,對協商的參加范圍、討論原則、基本程序、交流方式等作出規定,對明確規定需要政協協商的事項必須經協商后提交決策實施。關于制度,十三屆全國政協以來,已經制定修訂重要工作制度近100項,建立健全了以政協章程為基礎,以協商制度為主干,覆蓋黨的建設、履職工作、組織管理、隊伍建設等方面的制度,基本形成了權責清晰、程序規范、關系順暢、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
如何運用這些制度和機制,保持專門協商機構高質量運行,這是需要我們不斷實踐的問題。政協的主要工作是搭好臺,調動各方面參加協商的積極性。怎么搭好臺?關鍵是打造更多切實管用的協商形式和載體。長期做政協工作的同志都有體會,這是政協潛力較大、發揮作用空間比較大的工作。過去政協只有會議協商這種形式,主要是通過全體會議、常委會會議、學習座談會等開展協商。后來,全國政協陸續提出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等形式。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后,全國政協還形成了“1420”的協商格局,即:每年1次全體會議,2次專題議政性常委會會議和2次專題協商會,大約20次雙周協商座談會。全國政協出臺的協商工作規則列舉了12種協商形式。與以往協商形式比,有許多創新。
關于界別協商。協商工作規則明確了界別協商要以界別和專委會為依托;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各界別根據需要組織相應的協商座談會。第一,閉會期間應明確由常委會或專委會組織界別活動,不宜使全會期間的界別小組召集人固化或長期化。這是針對全國政協的情況說的,現在各地有許多新的探索,應該鼓勵。第二,要分別根據有組織依托界別和無組織依托界別的不同特點開展協商活動。以全國政協社法委為例:對有組織依托的共青團、總工會、婦聯等界別,側重以團體為紐帶,形成發揮組織優勢的工作機制;對社科界等無組織依托的界別,側重以課題為紐帶,形成發揮委員專業化優勢的工作機制。第三,界別協商應更多關注系統性、全局性、長遠性議題,多做跨部門、跨領域的綜合性課題。
關于對口協商。“對口協商”,究竟“誰和誰對口”?協商工作規則規定,各專門委員會按照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委員同相關方面座談協商。這里講的是“專委會組織委員”。很多人認為,“對口協商”是政協各專委會與政府有關部門對口。這是一種誤解。政協是一個平臺,政協專委會也只能搭建平臺,它是組織政協委員和各方面人士與有關部門協商,不能把政協組織包括專委會作為協商主體。
關于專家協商會。這是一種新的協商形式。協商工作規則規定,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舉行,針對有關重大問題開展小范圍深度協商,由相關專委會承辦。這表明:第一,專家協商會是深度協商,一方面研究的問題要有深度,另一方面參加的人要確確實實是專家型的政協委員或者通過政協去找專家。第二,內外有別、深度研究、反復多次,有互動、有協商,最后能形成一些有分量的意見。第三,要打通“說得對”與“說了算”之間的程序。過去我們常講,反正我們說得對,這次沒算數,下次接著說,一直說到大家有統一認識為止,這是一種形式。另外,既然“說得對”,大家討論半天都覺得對,至少可以通過一定的程序,給“說了算”的領導去拍板。
關于談心談話交流。這也是新寫進文件中的一種形式。協商工作規則規定:談什么?要圍繞落實中央部署和政協黨組工作安排,圍繞社會關注的重要問題談。誰來談?黨組成員和黨員委員與黨外委員談,包括溝通情況、交流思想、加強引導。
除了協商形式,還有協商程序的問題,過去我們對程序重視不夠。其實,堅持程序,本身就是民主。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已經成為人們的共識,制度建設中的程序民主問題同樣也要引起高度重視。我們在實際工作中也會感覺到:如果協商之前沒有認真準備,對協商活動如何組織、與誰協商、協商什么、協商的成果如何處理和反饋等問題沒有明確的程序規定,那么這樣的協商活動很難取得成效。
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廣泛凝聚共識
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首先強調了凝聚共識的重要意義。他引用毛澤東同志的話:所謂政治,就是把擁護我們的人搞得多多的,把反對我們的人搞得少少的。他強調:“我們黨領導革命、建設、改革取得成功靠的就是這個。在新的時代條件下,我們要繼續前進,就必須增進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團結,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積極因素。”有的同志問:“我覺得凝聚共識是宣傳部門的工作,現在怎么成為政協的工作了?”的確,凝聚共識不僅僅是政協的工作,但政協做這項工作有它的特殊意義。這個特殊性,就在于人民政協作為統一戰線組織,它的任務就是最廣泛地團結聯系各方面人士,進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更好凝聚共識。這種統一戰線性質的工作,既不能采用中國共產黨黨內的辦法,也不能采用一般群眾工作辦法,我們叫作特殊的群眾工作,就是通過求同存異、合作共事、平等協商、交友聯誼,同他們團結起來、聯合起來,為大目標而奮斗。其他部門當然也要做凝聚共識的工作,但工作特點、方式方法與統戰和政協工作是不同的。汪洋主席談到這項工作時指出,建言資政是履職成果,凝聚共識也是履職成果,甚至是更重要的成果。
中央政協工作會議從四個方面部署了這項工作:一是堅持思想政治引領的方向;二是做好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凝聚共識工作;三是面向社會傳播共識;四是廣泛凝聚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正能量。這四個方面是有邏輯聯系的,反映了凝聚共識工作的內在規律。思想引領是凝聚共識的前提和基礎,凝聚共識是思想引領的目的和要求。思想引領工作做得越好,共同思想政治基礎就越牢固,凝聚的共識就越廣泛,就越能匯聚起為共同目標奮斗的磅礴力量。這就是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找到最大公約數,畫出最大同心圓。凝聚共識,首先是對政協內部的要求。要做好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凝聚共識的工作;要把凝聚共識融入政協各項履職活動中去。凝聚共識,還要面向社會傳播共識。通過政協組織和政協委員,把黨的主張轉化為社會各界的共識、在各界群眾中傳播共識,為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厚植政治、社會基礎。從更廣的意義上說,人民政協要高舉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旗幟,促進政黨關系、民族關系、宗教關系、階層關系、海內外同胞關系的和諧,最大限度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共同致力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思想引領——凝聚共識——傳播共識——凝聚正能量,是一個整體,而其中每個方面都要有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載體,這樣才能把凝聚共識工作做實、做出成效來。
強化委員責任擔當
強化新時代政協委員的責任擔當,是習近平總書記對大家的殷殷囑托,也是政治要求。習近平總書記說:“政協委員作為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由各方面鄭重協商產生,代表各界群眾參與國是、履行職責。這是榮譽,更是責任。廣大政協委員要堅持為國履職、為民盡責的情懷,把事業放在心上,把責任扛在肩上,認真履行委員職責。”
新時代政協委員有哪些具體責任?中央政協工作會議提出要強化四個方面的責任。其中:政治責任是首要、是根本;認真履職盡責是基本、是本職;做到“18個字”——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守紀律、講規矩、重品行,是準則、是要求;團結界別群眾是重點、是責任。
新時代政協委員履行好職能責任,需要什么樣的本領?首先是強化思想理論武裝,樹立正確歷史觀大局觀,這是委員所要具備的第一位本領。其次是協商議政的本領。要學習履職知識,增強協商意識,提升建言水平,掌握信息手段。第三是要提高調查研究本領。在調研中,深入基層、聯系群眾是基礎;扎實調查、深入研究是基本方法;理性建言、務實高效則是必要條件。第四是提高合作共事本領。要發揮黨員委員帶頭作用,廣交、深交黨外朋友,以道交友、以情感人、以理服眾、以商求同。
中央政協工作會議專門講“強化團結引導界別群眾責任”。為什么要專門講這個問題?目前,委員聯系界別群眾還是一個薄弱環節。政協委員許多都“自帶流量”,通過搭建平臺,讓有影響力的人去影響人、引領人,往往會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汪洋主席指出,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協工作會議發表的重要講話博大精深,學習領會是一個循序漸進、不斷深化的過程。我們要堅持深入領會精神實質,把握核心要義,用以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中國人民政協理論研究會副會長,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北京研究基地特約研究員)
編輯: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