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4日電(記者 張原)“法律是科技成果轉化的要素之一,科技成果轉化是系統工程,需要科研技術、資本、產業、人才、管理等多方面相結合。”全國政協委員,天津市律師協會副會長牛同栩一段時間以來都在深入調研,關注科研成果轉化的法律問題。
“科研人才由于缺乏法律知識儲備,不能準確把握自身法律處境,在與資本方合作過程中未能深度籌劃、安排相關技術權益,導致經常喪失技術主導權,科技成果轉化進度和效果都可能受到影響。”根據多年服務企業、高技術人才和處理相關案件的經驗和調研,牛同栩分析認為,目前科研單位和高技術人才對科技成果轉化的法治化,普遍存在重視不夠、投入不足等情況。究其原因,主要是科研機構商業法律意識薄弱,在具體實踐中,往往是由科技成果持有方與相關經驗豐富的資本方直接展開合作談判,科研人員如果沒有相應的準備或借助“外腦”,很容易處于劣勢。
為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的法治化水平服務科教興國戰略,牛同栩建議組織制作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法律匯編、法律宣傳材料,對科研機構與科技工作者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普法宣傳,提高其對相關法律的認識水平和重視程度。
“科研技術發展較早階段,科研工作者對于成果轉化的不確定性有一定預判,一般不會為法律事務投入更多的時間、精力和成本,可一旦科技成果轉化確定性提高后,卻發現既定法律關系已很難改變,此時,由于難以與資本方重構利益分配新格局,導致影響科技成果轉化的進展與質效。”為此,牛同栩認為有必要制定并發布適用于科技成果轉化的合同示范文本及簽約指引等,為科研機構及科技工作者提供具有實操性的法律支持。適時出臺鼓勵、支持政策,在科技成果持有方與投資方合作的過程中,提高相關專業機構的參與水平,引導、促進科技成果持有方在股權結構設計、知識產權與商業秘密保護、投資退出等方面作出合理安排,減少或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爭議。
“還要加強法律宣傳教育,有條件的高校及科技成果高度聚集的高校院系,將與科技成果轉化關系密切的法律課程設定為重要選修課,或設立相關法律培訓計劃;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模式的法律創新研究,通過設置研究課題等形式,鼓勵法律實務領域研究創新投資及合作模式,并適時進行推廣,助力資本與科技成果持有者之間建立良性可持續的合作關系,提高科技成果轉化質效?!迸M蚪ㄗh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