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7日電 (記者 照寧)全國政協委員,廈門海事法院院長夏先鵬最近遇到了一個法律難題。
難題源于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賠償訴訟”:廈門市翔安區一對夫妻從事大棚蔬菜承包、經營工作,以日工資70元雇傭同村村民蔡某為短工,幫助管理大棚。一天,蔡某在大棚工作中昏迷死亡。區人民法院判決雇主應當向死者家屬賠償各項損失98.4萬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共計103.4萬元。被告夫婦苦不堪言,全家以務農為業,原想通過大棚蔬菜種植致富,卻背上了包袱。
判決生效后,當地許多大棚蔬菜種植戶擔心用工風險,不敢雇用零工,出現了經營規模無法擴大的現象。
外賣騎手、保姆、保潔人員、裝修散工、農村承包經營戶雇工……這些非典型勞動關系群體日益龐大,對工傷保險的需求很大。但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要求“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但非典型勞動關系的雇主可能是家庭或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雙方均不簽訂勞動合同,或雇傭者并不具備申請開通社保賬號的資質,即使愿意也無法幫助勞動者繳交工傷保險。一旦發生事故,勞動者傷殘或死亡,則面臨著巨額的殘疾補償金或死亡賠償金。
在《關于將非典型勞動關系納入我國工傷保險范圍的建議》的提案中,夏先鵬建議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牽頭,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出臺相關的政策文件,進一步拓展我國工傷保險的覆蓋范圍,讓工傷保險的社會保障功能,覆蓋所有的勞動者。
“工傷保險的發展方向,應該是‘參保更便捷、賠償范圍更廣、保障力度更大、費率更趨合理’。”夏先鵬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