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9日電(記者 王泳)“老年人口呈快速增長趨勢,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隨著老年人的日益增多,養老需求不斷呈現多樣化的特征,對完善養老服務體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月6日,全國政協委員,民盟山西省委會主委王書紅在全國兩會上向記者表示,建立社會監護制度、細化制度設計、完善養老服務體系迫在眉睫,希望能形成政府指導與培育、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的體系模式。
王書紅建議,建立社會監護制度是養老服務體系與民生福祉的創新社會治理方式,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形成政府指導與培育,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的體系模式。具體而言,應明確具體的監護職責、方式以及不適宜作為監護人的情形,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相關內容要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監護人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完全履行監護職責的,要委托具有照護能力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委托范圍內,代為監護。“被委托人資格,須經過當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民政部門審核,委托空檔期應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
王書紅認為,還應重點發揮社會監護的保障作用,努力建設一批專業性強、運行規范、具有示范效應的非營利性社會綜合監護機構。“當老年人沒有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員時,在充分尊重被監護人意愿的前提下,由社會監護機構代替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王書紅特別提出,監護機構要完全保持獨立,代表和維護被監護人的根本利益,防止受到市場經濟行為的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