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 從9日開始,出席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各代表團,開始醞釀協商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人選。
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人選建議名單是由中共中央向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推薦的。9日上午舉行的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第三次會議上,受中共中央委托,中央組織部部長陳希就中共中央向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推薦的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人選建議名單作了說明。
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將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第三次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人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人選,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人選,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人選,作為主席團提名,提交各代表團醞釀協商。
9日下午,各代表團醞釀協商了上述人選。
根據法律規定,國務院總理人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提名,提請大會決定任命;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人選,由國務院總理提名,提請大會決定任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人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提名,提請大會決定任命。
根據大會日程,10日下午,各代表團將醞釀國務院總理人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人選;醞釀協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人選,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人選。11日下午,各代表團醞釀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人選。
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將于10日至12日,選舉和決定任命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