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10日電(記者 江迪)全國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的一項重要議程,是修改《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
政協章程是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的行為準則,是各級政協設立組織、開展工作的基本依據。現行政協章程是1982年12月全國政協五屆五次會議通過的,并于1994年、2000年、2004年、2018年作過四次修訂,總體上適應人民政協工作需要。同時,歷史經驗也充分證明,政協章程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作出新規范,才能更好發揮作用、推動人民政協事業發展。
中共十九大以來的五年,是極不尋常、極不平凡的五年。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共中央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團結帶領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有效應對嚴峻復雜的國際形勢和各種風險挑戰,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勝利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黨和國家事業取得舉世矚目的重大成就,我國邁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五年來的成就,是全黨全國人民團結奮斗的結果,也凝聚著廣大政協委員的貢獻。
五年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共中央全面加強對人民政協工作的領導,首次召開中央政協工作會議,制定《中共中央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為人民政協事業發展提供根本政治保證。政協全國委員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中共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準確把握政協性質定位,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務實有效深化專門協商機構建設,凝心聚力共襄民族復興歷史偉業,與時俱進推進人民政協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制度創新,人民政協事業展現新氣象新面貌,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作出新貢獻。
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最新成果、中共十九大以來中共中央關于人民政協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次政協章程修改以來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政協事業創新發展的重要成果……只有把這些都體現在政協章程里,才能讓政協章程適應新形勢、作出新規范、推動新發展。
此次章程修改的重點,大致可以從幾個角度來看——
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是人民政協必須始終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則,也是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始終堅守的最大政治共識。所以,《章程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草案》)中充實了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的內容,增加了體現中共中央關于人民政協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的內容,根據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最新成果增寫、充實完善了部分內容。
準確把握人民政協性質定位是人民政協堅持正確政治方向的前提,也是更好發揮自身功能作用的基石。所以,貫徹中共二十大作出的重要部署,吸收落實中央政協工作會議精神取得的重要成果,《草案》充實了人民政協性質定位表述等內容。
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是人民政協性質的集中體現,也是人民政協的特點和優勢所在。政治上加強團結,發揚民主才有堅實的基礎;發揚廣泛的民主,政治上的團結才會更加牢固。統一戰線是凝聚人心、匯聚力量的強大法寶。為此,《草案》增加了體現團結奮斗時代要求的內容。
強化政協委員責任擔當是展現新時代人民政協新樣子的必然要求,也是確保政協工作提質增效的必由之路。委員是政協工作的主體。2018年修改政協章程時,專門增加了“委員”一章。進一步落實“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守紀律、講規矩、重品行”的要求,這一次《草案》充實強化委員責任擔當等內容。
我們相信,人民政協各參加單位、各級組織和廣大政協委員必將以修訂后的政協章程作為共同的行為準則和開展工作的基本依據,學習章程、遵守章程、貫徹章程、維護章程,為國履職,為民盡責,為新時代人民政協事業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 人民政協報 》 ( 2023年03月10日 第 0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