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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錦濤:正確認識和處理各民族特別是漢族和少數民族的關系
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
平等、團結、互助、和諧是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本質特征
民族關系是多民族國家中至關重要的社會關系。能不能正確處理民族關系,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我們能不能實現民族團結、促進社會和諧、維護國家統一、保衛領土完整,必須始終全面把握并正確加以處理。
新中國成立后,確立了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并且載入了我國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黨的十三屆七中全會和七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根據憲法的精神、形勢的發展和各族人民的愿望,把建立和發展平等互助、團結合作、共同繁榮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作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項重要原則。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會議暨第四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提出,必須堅持鞏固和發展我國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這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題中之義,為新世紀新階段社會主義民族關系賦予了新的內涵。
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體現了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基本格局,體現了中華民族大家庭的根本利益。各民族一律平等,不僅包括法律上、政治上的平等,也包括經濟、文化各個方面的平等。平等是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基石,各民族只有一律平等,才能共同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力,更好地參與國家事務和地方事務的管理。團結是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主線,各民族只有同心同德、攜手共進,才能鞏固和發展民主團結、生動活潑、安定和諧的政治局面,形成中華民族的強大凝聚力和牢固向心力。互助是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保障,各民族只有互相支持、互相幫助、優勢互補,才能實現共同發展、共同富裕。和諧是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本質,各民族只有和睦相處、親如一家,才能充分發揮中華民族的整體優勢和創造活力,更好地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正確認識和處理我國民族關系,最根本的就是要始終不渝地堅持民族平等,加強民族團結,推動民族互助,促進民族和諧。各族人民要互相尊重、互相學習、互相合作、互相幫助,不斷鞏固和發展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團結,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
我國本世紀頭20年的奮斗目標,就是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本世紀頭20年,是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是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改革開放以來,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明顯加快,各族群眾的生活水平明顯改善。但由于地理條件限制、發展基礎薄弱、市場開發條件差、自身發展能力弱等原因,目前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仍然面臨著一些突出的困難和問題,同沿海發達地區相比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民族地區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采取更加得力的政策措施,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逐步縮小發展差距,實現區域協調發展,最終實現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富裕,是現階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黨的民族政策的根本出發點和歸宿,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也是加強民族團結、鞏固祖國邊防、維護祖國統一的必然要求。要切實落實民族地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各項任務,使民族地區的面貌更快地得到改變,讓改革發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眾。
發展是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是解決中國所有問題的關鍵,也是解決民族地區困難和問題的關鍵。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是各族群眾的迫切要求,也是現階段解決民族問題的根本途徑,必須擺到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關鍵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科學確定發展思路和發展目標,充分發揮自身優勢,集中各族干部群眾的智慧和力量,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著力解決當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把發揮社會主義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優越性落實到發展先進生產力、發展先進文化、實現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上來。
支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發展,是中央的一項基本方針,也是推進西部大開發的首要任務。加大國家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投入,是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區域協調發展、改善各族群眾生產生活條件的重要舉措。隨著國家綜合實力不斷增強,中央將繼續加強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扶持。既要支持他們把經濟建設搞上去,又要支持他們把文化、教育、衛生等各項社會事業搞上去,實現全面協調發展,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既要投入更多的資金和物力,又要在投資、財政、稅收、金融、產業、對內對外開放等方面實行更多切實可行的優惠政策。要完善與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相適應的政策性轉移支付制度,逐步加大對民族地區財政轉移支付的力度。
要重點幫助民族地區建設一批對帶動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起重大作用的基礎設施項目,優先安排同各族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中小型公益性項目。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西部大開發戰略,優先在民族地區安排資源開發和深加工項目,帶動和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并充分考慮地方和群眾的利益。發達地區要把支援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作為自己應盡的義務,進一步擴大支援的力度和廣度,并積極探索更加有效的支援途徑和機制。要繼續推動對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具有積極作用的光彩事業等活動。
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要貫徹“五個統籌”的要求,堅持因地制宜,從本地實際出發,走出一條具有本地特色的加快發展的新路子,努力實現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要高度重視農村基礎設施條件的改善,加快培育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推進農業產業化,帶動農業增產、農民增收。
要堅持按經濟規律和市場規律辦事,有效配置資源和各種生產要素,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發展特色經濟和優勢產業,進一步把民族地區的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要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切實搞好公有制經濟,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著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要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搞好綜合治理,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要大力支持民族地區優先發展教育、科技事業,支持民族地區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支持少數民族優秀文化的傳承、發展、創新,豐富各族群眾的文化生活,不斷提高各族群眾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要加大對民族地區公共衛生體系和基本醫療服務的資金投入和技術支持,加強民族地區公共衛生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農村衛生服務體系、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要突出抓好民族地區扶貧開發工作,堅持開發式扶貧,加大國家扶貧資金對民族地區貧困縣的支持力度,切實解決好民族地區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問題。
民族地區各族干部群眾要堅持自力更生、艱苦奮斗,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真正把各項優惠政策和各方面的扶持幫助轉化為自我發展的能力。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發展 少數民族 民族 民族地區 各民族